岭南大学陈章明教授 获委任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

2016年3月18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今日(3月18日)宣布委任岭南大学陈章明教授为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由2016年4月11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陈章明教授现为岭南大学社会老年学讲座教授兼亚太老年学研究中心及服务研习处总监,在社会服务、福利、长者、少数族裔等领域,均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并且拥有丰富的公共服务经验。他於2011年至今出任安老事务委员会主席,现时亦是最低工资委员会、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及健康与医疗发展谘询委员会的委员。

陈教授对於有关任命感到十分荣幸,盼能带领平等机会委员会继续在社会推广平等机会及消除歧视。

岭南大学校长郑国汉教授欢迎有关任命,他表示:「多年来,陈章明教授对社会贡献良多,在推动福利及少数族裔平等的领域上,其工作均获得香港、地区及国际称誉。陈教授对平等机会及反歧视工作充满热诚及毅力,而且经验丰富,我深信平等机会委员会在他的带领下必能更上一层楼,加强社会对平等机会的关注。岭南大学期盼在高等教育领域继续与平等机会委员会合作,并得到它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