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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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內容: |
按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標準進行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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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大綱: |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編,《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綱要》,商務印書館,200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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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模式: |
應試人面對兩位主考進行測試,主考即時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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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證書: |
入級者兩個月內可獲本中心頒發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 (中英文對照) ;本證書與國家語委證書具有同等資歷和權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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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日期: |
2008年9月15日至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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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測試地點: | 香港屯門嶺南大學 | ||||||||||||
| 申請條件: |
參加測試者條件如下: 1. 嶺南大學師生;或 2. 香港各界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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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辦課程: |
i. 普通話水平測試試前精讀班﹝20小時﹞ ,詳細情況請按此:試前精讀班 上課日期:2008年8月16日至9月13日 上課時間:逢星期六下午2:00 - 6:00﹝20小時,共5講﹞ 上課地點:香港屯門嶺南大學
ii. 普通話水平測試 試前輔導班﹝2.5小時﹞,詳細情況請按此:試前輔導班 上課日期:2008年8月30日 上課時間:星期六上午10:00 - 12:30 上課地點:香港屯門嶺南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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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
名額已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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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 用: |
請將測試費、學費以劃線支票繳付(現金恕不接受)。支票抬頭請寫「嶺南大學」或「Lingnan University」,並於支票背面列明測試費或申請課程名稱以及申請人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
申請人遞交表格後,不能更改所選測試時間及上課時間。本中心按申請人所選的時間安排上課及測試。如放棄參加測試或試前班,所繳費用,概不發還。如本中心無法安排上課或測試,申請人所繳的費用,將獲得發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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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辦法: |
申請人須填寫報名表連同劃線支票﹝請於背面列明測試費或申請課程名稱 以及申請人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另附上1張 1.5吋 X 2吋免冠近照 證件相(背後寫上中文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供製作證書,自行打印的照片恕不接受。如申請人未考獲入級成績,中心將退還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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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表格: |
報名表連同劃線支票及相片乙張,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或親自遞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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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認申請: |
如本中心收到申請人報名資料後﹝只適用於已提供所有資料﹞,本中心將於五個工作天內發出電郵通知接納申請與否 ﹝如有提供電郵地址者﹞,如未能提供電郵地址或郵箱拒絕接收郵件者,申請人可致電本中心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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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測試日期及時間: |
中心接納申請人報名後,將另函通知測試日期和上課地點(如同時報讀試前班),准考證將於測試開始前三星期寄出。如在測試開始前7天,申請人尚未收到通知或准考證,請致電中心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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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五:上午 9 時 至 中午 12 時 下午 2 時 至 5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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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 |
電話:2616 7701 傳真:2464 4340 電郵:cleac@ln.edu.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