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与影响
DE CLERCQ Rafael 教授
视觉研究系副教授
艺术修复的哲学与实践
一件艺术品无论多美丽、多有文化价值,其外观在时间的长廊里总会有所改变或磨损 ―― 有时是出於意外,有时是因为受到人为破坏,亦有可能是自然耗损的问题。近年的经典例子,包括中国艺术家艾未未在美国迈阿密一家博物馆展出的一个花瓶遭示威者砸碎,以及巴黎圣母院的屋顶和尖塔遭大火焚毁,而其玫瑰花窗和拱形天花板亦被损坏。类似意外一旦发生,有关方面就必须采取行动,看看有什麽办法可以补救。
岭南大学视觉研究系的Rafael De Clercq教授,专门从事艺术修复研究,他根据自己对美学和形而上学的认识,主力探讨两个基本问题:其一,艺术修复工作最终要达到什麽目的?其二,应容许修复者做哪些修复工作以达到有关目的?
当前最常见的艺术品修复守则,包括《威尼斯建筑物宪章》等,均指出艺术品或建筑物在修复后,普通人和专家应该能一眼看得出什麽是原有的东西,什麽是后来加建的,而修复用的物料之性质和颜色必须跟原本作品有别。以德国柏林的现代国会大楼为例,任何人都能一眼看出其玻璃和钢质穹顶并非建筑物原本石材结构的一部分。
这种修复手法其实到十九世纪才流行起来。在此之前,修复专家一直在自由发挥,他们可以重画艺术画作的某些部分,或是在一个雕塑原有的风格上加点什麽东西。从本体论角度而言,昔日人们认为艺术品跟一张桌子或一张椅子无异,其本身有可替换的部分,经过修复后,艺术品还是艺物品,椅子还是椅子。
踏入十九世纪,艺术品开始被还原,十七、十八世纪添加的东西被一一移除。当时的著名艺术评论家兼作家约翰罗斯金,更视所有艺术修复工作为做假行为,他认为所有受损的建筑物无论在建筑学上曾经有多重要、外观曾如何漂亮,都不应被修复,而是应该任由它们经岁月洗礼,自然耗损。
虽然不少人赞成从这种纯粹主义观点出发,为艺术品修复范围设限,但De Clercq教授却对此墨守成规的做法不以为然。支持有关观点的人均接受「最小干预」原则,即容许一切为达到修复目的而做的工作,但除此之外,不应画蛇添足。不过De Clercq教授认为,修复工作之设限,最关键的原则应该跟艺术作品本身的身份有关。
De Clercq教授指出,修复艺术品固然要考虑实际因素以及修复本身的目的,但他认为在某些情况下,若修复者低调地为一件作品加添新元素,而观者又不易察觉,那是绝对可以接受的。倘若新添元素的相关资料被记录在案,而修复者并无伪造史实之意,那De Clercq教授认为,这种做法并不构成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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