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博雅教育成就一生 Emerald Publishing
開始內容

研究與影響

DE CLERCQ Rafael 教授
視覺研究系副教授

藝術修復的哲學與實踐

 

Professor Tejaswini Niranjana

 

一件藝術品無論多美麗、多有文化價值,其外觀在時間的長廊裡總會有所改變或磨損 ── 有時是出於意外,有時是因為受到人為破壞,亦有可能是自然耗損的問題。近年的經典例子,包括中國藝術家艾未未在美國邁阿密一家博物館展出的一個花瓶遭示威者砸碎,以及巴黎聖母院的屋頂和尖塔遭大火焚燬,而其玫瑰花窗和拱形天花板亦被損壞。類似意外一旦發生,有關方面就必須採取行動,看看有什麽辦法可以補救。

 

嶺南大學視覺研究系的Rafael De Clercq教授,專門從事藝術修復研究,他根據自己對美學和形而上學的認識,主力探討兩個基本問題:其一,藝術修復工作最終要達到什麽目的?其二,應容許修復者做哪些修復工作以達到有關目的?

 

當前最常見的藝術品修復守則,包括《威尼斯建築物憲章》等,均指出藝術品或建築物在修復後,普通人和專家應該能一眼看得出什麽是原有的東西,什麽是後來加建的,而修復用的物料之性質和顏色必須跟原本作品有別。以德國柏林的現代國會大樓為例,任何人都能一眼看出其玻璃和鋼質穹頂並非建築物原本石材結構的一部分。

 

這種修復手法其實到十九世紀才流行起來。在此之前,修復專家一直在自由發揮,他們可以重畫藝術畫作的某些部分,或是在一個雕塑原有的風格上加點什麽東西。從本體論角度而言,昔日人們認為藝術品跟一張桌子或一張椅子無異,其本身有可替換的部分,經過修復後,藝術品還是藝物品,椅子還是椅子。

 

踏入十九世紀,藝術品開始被還原,十七、十八世紀添加的東西被一一移除。當時的著名藝術評論家兼作家約翰羅斯金,更視所有藝術修復工作為做假行為,他認為所有受損的建築物無論在建築學上曾經有多重要、外觀曾如何漂亮,都不應被修復,而是應該任由它們經歲月洗禮,自然耗損。

 

雖然不少人贊成從這種純粹主義觀點出發,為藝術品修復範圍設限,但De Clercq教授卻對此墨守成規的做法不以為然。支持有關觀點的人均接受「最小干預」原則,即容許一切為達到修復目的而做的工作,但除此之外,不應畫蛇添足。不過De Clercq教授認為,修復工作之設限,最關鍵的原則應該跟藝術作品本身的身份有關。

 

De Clercq教授指出,修復藝術品固然要考慮實際因素以及修復本身的目的,但他認為在某些情況下,若修復者低調地為一件作品加添新元素,而觀者又不易察覺,那是絕對可以接受的。倘若新添元素的相關資料被記錄在案,而修復者並無偽造史實之意,那De Clercq教授認為,這種做法並不構成做假。

 

 

想了解更多關於Rafael De Clercq 教授的研究項目,請點擊嶺大學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