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天星事件,至今已4周年,也是44周年。由蘇守忠無聲地反對天星小輪加價,到2006年的反對清拆天星及皇后碼頭事件,都給香港人上了代價很高的一課。在事件發生的前後兩年間,香港人有許多要消化的東西,世貿、韓農、添馬艦、啟德發展,甚至徐步高。
翻查05年06年間的本地新聞,真正提及舊天星即將清拆的報導,幾乎要到06年6月中,即距離天星拆卸前約半年才零星出現。在短短半年間,媒體隨著事件出現了幾個階段,由新碼頭的介紹報導到天星的衝突發生,幾乎每一個星期便有一個新的報導切入點,甚至發展到後期的皇后碼頭事件,輿論更明顯出現了轉向。
憑著幾個由媒體抽出的單薄印象,整個事件如常地被消化。發展的細節不在此贅,本文想透過數個主流詮釋,再論天星事件,並就香港的公共空間作一反思。
集體回憶不是懷舊
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我們之所以回憶,是因為別人刺激了我,也就是「他們的記憶幫助了我的記憶,我的記憶藉助於他們的記憶……集體記憶是通過個體記憶來實踐的,並在個體記憶中自我體現」。[1]
自06年中思網絡發起網上簽名運動,要求暫緩清拆天星碼頭起1個星期,當時的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便極速在報章發表文章,爭取詮釋「集體回憶」這個在當時還未算普及的字詞。
那時候何志平在文章中寫了以下的一番話:
究竟多少人才能稱得上是集體呢﹖又如何證明是集體呢﹖「回憶」是指多久前發生的事﹖50年前的事是回憶嗎﹖5年前的呢﹖5小時前的呢﹖5分鐘前的事呢﹖回憶的內容又是甚麼呢﹖是自己與情人月下喁喁細語的回憶嗎﹖是聲嘶力竭的社會運動嗎﹖……問題是,這種回憶,是私人的﹖還是大家一起經歷的﹖這些回憶,對我們一代一代的傳承,有過啟示嗎﹖對我們社會的進步,有過促進作用嗎﹖[2]
以何志平為首的政府,將輿論引導往「天星必拆」的幾個理由,包括難以量化的「集體回憶」(大抵只有政府會考慮量化);中環填海第三期計劃已經歷了長達8年的諮詢,通過了所有行政立法的程序;以及保育人士阻礙改善交通的建設等。
這種詮釋方式,不但將「集體回憶」視作反對清拆天星碼頭人士的唯一抗爭理由,亦立刻將集體回憶闡釋並縮小至微不足道的個人價值(因為沒人敢將自己的回憶說成有代表性的回憶)。何志平及後又將「集體回憶」列為古物諮詢委員會為歷史建築評級的準則,企圖令普羅以為政府已經接納民意,甚至是願意接納一個連政府也沒法說清楚的價值。
在往後的一大段時間,媒體到處尋找坊間對天星的回憶,由報販、車夫、船員、乘客、名設計師鄧達智到名模陳嘉容,幾近「見人就問」,問他們對天星的回憶。舊景象舊事物舊相片四起,亦吸引不少市民到天星拍照留念一番, 當社會仍然是以「掀起一陣懷舊風」來處理這件事時,在天星留守的一群人怎樣吶喊似乎仍難以搶佔媒體的版位:
「我們不關心集體記憶,我們爭取的是保衛公共空間,爭取向基層市民開放的開放空間。」[3]
一個地方的個性,是一個城市或建築物與其歷史、文化及社會實踐產生關係的結果。-班雅明[4]
堅守天星不止於一種價值,集體回憶是為其一。但城市的回憶並非只是何志平口中的「自己與情人月下喁喁細語的回憶」,而是10個以至10萬個甚至更多個「與情人月下喁喁細語的回憶」。想說的價值並不是10萬段戀情加起來的重量,而是10萬個市民的生活及回憶與天星產生關係的結果,尊重一個城市的歷史並非「抽秤」某段戀情的普遍意義,而是重視這些活生生的人怎樣為城市注入生活面貌,並建構了天星及這個城市的民間歷史,保護並讓這民間歷史的載體有再延續並豐富下去的機會,而每一代香港人亦從中找到身份的依歸及認同感。
並非因為年青激情
舊事還沒來得及數完,歌還沒唱完,天星的死期便已迫近,在天星的抗爭人士仍未能為自己「正名」之時,媒體最喜歡的另一元素:衝突便來了。
自天星停航後,事態更由「告別天星」轉為保護碼頭人士與清拆程序的抗爭。繼有專家獻計怎樣可以既不拆天星,又可以照樣興建道路外,思網絡亦揭發,環保署網上展示的環評報告遺漏了對保留碼頭持正面意見的顧問報告,過程開始集中於技術及行政程序的討論,公眾能分享的自是較少。
及後,示威人士一連串靜坐、絕食、到警方的清場行動及衝突發生,電視媒體便擔當很重要的角色,市民亦開始「目睹」事件,媒體的焦點由文化議題轉移到抗爭行動的衝突本身。天星拆卸後,討論便一直集中於皇后的命運。直到今年7月底林鄭月娥走入皇后碼頭現場,事件成為全民直播的焦點亦成為輿論的轉捩點。
林鄭出席由本土行動舉辦的保育皇后碼頭論壇時,雖然受到示威者的「質問」甚至「圍攻」,但港大的民調果顯示她的民望不跌反升。在各大傳媒的報導中林太倒是「獨闖皇后笑對『本土』批鬥」
[5],自言「曾經也年青過、曾是大學生、激情過」,呼籲絕食人士不要令父母擔心等,其循循善誘式的言論隨即將本土行動的示威行為約化成青年激情的表現。
輿論亦隨即轉向,變成示威人士是「人多欺人少」,認為林太(=長輩)對本土行動(=激情學生)已經夠包容,潛台詞是,示威人士應「見好就收」,這種將所有討論約化為年青人的激情表現,很容易地將保護碼頭人士的真正訴求排除在輿論之外。
功能不是全部
並不敢就此為本土行動作一次平反,但綜觀主流媒體的報導,的確沒能將議題清晰地帶出,而普羅大眾以為本土行動所捍衛的只是「英女皇及港督的上岸地點」,甚或是「只有幾條柱、一個牌扁」的「古蹟」。
猶記得那時聽到香港電台的「烽煙」節目討論,由主持到發表的聽眾,大多認為另覓地方重置倒不如索性拆掉,亦質疑即使花錢將之原址保留,填海後也是一樣會變成涼亭,沒了海的碼頭便沒有意義。但明顯地,保留皇后的意義早就不止於其預設功能──碼頭的價值,而是本港所餘無幾的公共空間。
既然是這樣,便不難理解普遍輿論為什麼會認為另覓地方重置皇后碼頭是可以接受,而他們亦難以理解為什麼示威人士要「寸步不讓」,一定要原址保留。誠如陳允中所言,因為天星及皇后真的是香港極少數具有高度開放性的公共空間。這裏不但是政治集會空間,也是基層市民、外勞與城市邊緣人(如流浪漢、遊客、打太極人士、單車族、學生等)喜愛逗留的公共空間。[6]
這種買少見少的公共空間並不能單憑仿傚美利樓的「移形換影」便能解決,問題是,如果將之解體再在另一個空間上組裝,它便必須面對被重新定義的命運、被安排在「合適」的地方,作一「合適」的用途,可能會成為沙田河畔餐廳、天水圍手信專門店甚或旺角博物館,由公共空間轉化為偽公共空間,市民入內,可能還得付錢買票入場,期間要守的規矩可能與一個商場或一個康文署轄下的博物館無異,而民間亦永久失去了一個可供市民自由落腳的空間,保存的意義硬生生遭扭曲了,亦令上述的基層市民及城市邊緣人的生活無以為繼,得重新在驅趕中閃躲,找尋越來越狹隘的生活隙縫。
其結果就如將裕民坊的老榕樹「保留」於巨型商場的中央廣場之中,以私有廣場代替公共空間,而現時在「公園仔」坐著打瞌睡抽煙、豎起腳吃飯盒的流浪漢自會被趕到不知什麼地方去。
屆時要再看這個皇后碼頭,便得以遊覽的心情專程前往,甚至還得付錢入內,以緬懷過去的方式悼念碼頭,這裡,到底是誰一手令事情變成只有懷舊了?
單一贏家的零和遊戲
在同一段時間,這邊廂朗豪坊、APM、EMax、MegaBox及Elements,由04至07年,跨越天星與皇后事件,無風無浪、甚至風風火火地開幕。令21世紀的香港簡直成了商場的天下,做到「總有一間在附近」的景況。可以一數,由觀塘至旺角這條約20分鐘的地鐵車程內,幾乎每個站也有一個直接接駁至地鐵的大型購物商場。
曾蔭權在06年施政報告指:「最近我察覺到社會有一種危險的想法,是將經濟發展與環境、文化保存對立起來。」該名權威人士指出,有關的爭論是「反發展為主導」;「高樓一定要變矮樓,有發展不如不發展,寧願用來養草」;「不理會是市中心,見一個工程打一個工程」;「灣仔、觀塘、添馬全是這樣,當地居民不是這樣,全部想發展」。他說,即使居民本身想重建舊區,但也遭環保團體反對,可見經濟發展與環保之間存有矛盾,持份者須認真討論。[7]
政府一再強調,發展與環境、文化的保存不是零和遊戲,指責保護天星及其他重建領域的人士是故意與政府對著幹,逢發展必反。但事實證明,當香港市民失去了一個享有海港的公共空間時,那邊廂地產發展卻以驚人速度膨脹,每個地鐵站逐點攻克,而香港市民卻是節節失去了「祠堂」而不自知。
和再回想何志平站出來質疑市民的集體回憶時說過,
……如果香港的土地與金錢皆能海量汪涵,容許我們無限量延伸、零界限擴張,一幢也不拆,那實在是太好了。但現實歸現實,現實是香港每一塊地皮都依然珍貴得無以復加。土地貴的結果是一個地方應否保留,便得有更有力的理由。
[8]
的確,如果香港的土地與金錢能海量汪涵當然好,但正在「無限量延伸」與霸佔「珍貴得無以復加的土地」的,卻是地產商。政府的邏輯是,要市民永久放棄僅餘的公共空間就是市民在玩「零和遊戲」,要發展計劃作出妥協就不是政府及發展商在玩「零和遊戲」,這種雙重標準在說明的是,根本沒人有需要與民間玩這場遊戲,因為早已預設了結局,這裡的零和遊戲意曰大地產商及政府永遠站在「和」的一方。
為什麼排斥商場
與公共空間相比,商場是偽公共空間,我們似乎能遊走其中而不費分毫,但對於城市的邊緣者來說,大型購物商場越多,他們被排斥的領域便越大。
……商場是一個私人擁有的空間。任何空間的擁有者都總會以合適與否的說詞,去監控著當中可以存在的聲音與行為。所以在商場中,消費者作為公民的身份是不完全的,我們甚至連坐在地上的權利都沒有,因為這是不合適的。而在不影響消費的大前提下,我們的公民身份則被批准作為一個形象去存在。[9]
商場的急速增多的意味著所製造的偽公共空間越來越多,在那裡我們不能在未經批核的情況下唱歌,不能衣衫不整,不能席地而坐,不能睡覺,甚至不能依憑欄杆,有無數個我們事先不知道的不能。
商場除了是擺放消費品的地方外,本身亦是一個消費的對象。這樣說不單是指出不同的消費品在不同的商場中會有不同的意義,更是說商場的空間本身亦提供了被消費的元素。我們在逛商場時更多是在消費商場的空間而不是當中的商品。[10]
以個體的身份走在其中,只會被冠以單一意義,就是潛在消費者,每個人在當人皆會被量化為「人流量」,轉化成可兜售的價值,成為用以衡量租金水平的商業價值。而香港近年相繼出現的商場,亦不停透個製造活動(Event)及營造主題以吸引更多人前往,好像APM於世界盃期間舉辦的「集體睇波」活動、歌星表演;MegaBox設有立體影像戲院;Elements以金木水火土為主題等,務求做到每一天都是節日,吸引人流之餘,亦刺激消費意慾,製造消費者前往並消費此商場空間的理由,將種種刺激購物的手段營造成一種體驗。
而在期間,被排除於外的就是一班低下階層、流浪漢等城市邊緣者,他們無法負擔當中的消費,亦無法以衣衫襤褸的形象於當中自處。對商場擁有者來說,其貧苦的形象更加成為減低其他人消費意慾的「眼中釘」,成為極容易受注目的驅趕對象,只要稍有影響消費的大前提下,其擬似「公民」的身份便立即被剝奪。
好像
APM的發展,雖然不涉及民居,但卻入侵原居地居民的生活空間,其「士紳化」的發展結果是,一個不屬於觀塘低下階層的地方進佔了他們的生活空間。
當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Michel de Certeau在其著作The
Practice of Everyday Life中,詳細說明了這種反抗的邏輯。使用者在這些空間中雖然永遠是弱勢的一方,但是弱勢就自然有弱勢的戰鬥方式。他們懂得挪用現有已設計好的空間去改寫它的含義。[11]
人們可以純粹消費商場的空間,可以看完試完但什麼也不買、可以在food
court不消費地乾坐半天、夏天在裡面「過冷河」、甚至借完廁所便走、免費看歌聲表演等,以打遊擊的方法去改變自己被預設為消費者的「命運」。
總結
但上述的遊擊方法,說到底亦只是從「閃避」中借用商場空間中時間,仍改變不了其消極本質,亦無法行使如在菲傭在皇后碼頭唱歌談心的使用權,而這個防線一旦失去,就難以挽回,無論以何種方式將建築物放上「神檯」,仍無法換來民間每日活在當中的意義。
這是商場與天星碼頭、皇后碼頭的分野,當我們在「坐擁」很多商場的同時,卻喚不回公共空間的永久失落,每個人的生活被約化及預設成消費動物。而商場繼續以這種速度無限擴展下去,可以預視到的是,「士紳化」
(Gentrification) 將會逐漸入侵居民原有的空間,正如APM只是地產商的一個據點,觀塘裕民坊將會隨之迎接重建,及以最少$8,000一呎的樓價迎接全面「士紳化」的命運,而原有在哪裡居住的低下階層、老百姓,將永久失去其「生境」及棲息地。
參考書目:
Deborah Stevenson, Cities and Urban Cultures, Open University Press, 2003.
E+E V.11曾兆賢《商場研究計劃提綱》
E+E V.12 Yankee Lee《商場研究計劃》
Maurice Halbwachs著,畢然,郭金華譯,2002《On Collective Memory》世紀文庫
羅嘉欣、李子釗《消滅舊區和香港多元城市文化的市區重建局-專訪灣仔區議會主席黃英琦》P.82
香港風格2消滅香港 2006
Zuni
報章
何志平《解構「集體回憶」》,
2006-07-26都市日報P03。
陳允中《與「強政勵治」政府爭奪寸土—皇后作為開端》,
2007-08-02明報世紀D06。
am730
「林鄭獨闖皇后笑對『本土』批鬥」、
太陽報:「笑臉迎群眾大打溫情牌」、經濟日報:「林鄭打『感情牌』學生未領情」、頭條日報:「學者讚『走入群眾』、
明報:「以一敵百從容面對噓聲 」,2007-07-30
2006施政報告,《怨環保組織無理阻基建》,
2006-10-12明報A08。
潘國靈,《香港集體記憶的扭曲》,
2007-04-30星島日報
E09。
網頁
思網絡 《香港市集文化節之「生活不是回憶!」》
http://www.project-see.net/main/marketfestival.pdf
香港獨立媒體
朱凱迪 《從保衛天星皇后碼頭到重認我城歷史》
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221264&group_id=16
朱凱迪 《從皇后碼頭看到滿身的枷鎖》
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208999&group_id=11
注釋
Maurice Halbwachs著,畢然,郭金華譯,2002《On
Collective Memory》世紀文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