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有位大叔走進我們的辦事處,第一句就問: 「政府係咪唔畀 15
歲麉嵽穸J讀書,一定要佢出去做洁H」一頭霧水下細問大叔,事情是這樣的:大叔是單親父親,兒子剛好十五歲,大叔失業了好幾年,靠領取綜援為生。兒子近日報讀了一個由僱員再培訓局舉辦的課程,課程規章訂明參加者必須為待業或待學。
年輕人看了規章,覺得合適,遂放棄了參與由「社署」舉辦的就業講座簡介會(因為就業就不能報讀);結果,年輕人被「社署」扣減兩個星期的綜援生活費,理由是無故缺席簡介會。如果「社署」的就業講座能夠增加綜援人士的就業機會的話,理應很多人爭相參加;為了讀書而缺席,簡直是放棄大好就業良機。但讀書嘛,到底也不失為一個不錯的選擇,何有扣減綜援之理?
正的可以「自力更生」?
當然,傻都知道,所謂的就業講座,根本不可能增加綜援人士的就業機會;理由很簡單,就是我們的社會並沒有足夠的就業職位。不過,如果你要申領綜援的話,請把這個常識忘掉。只要你的年齡介乎
15 至 59 歲,不管外面的世界如何,不管是金融風暴或金融海嘯,總之什麼都不要管,只管來參與「社署」為你度身訂做的「自力更生計劃」,強制參與就業講座,強制每兩星期來報告求職失敗的理由。在常理顛倒的年代,大叔不明白,我也不明白;如果金融海嘯真的這樣可怕的話,為何「社署」在此時此刻,竟可忍心扣掉那位年輕人的綜援生活費?
大叔才轉身,另一個身影又踏進辦事處。許大姐早年與家人買了居屋,但輾轉多年,滄海桑田;為了還債,許大姐變賣了居屋。許大姐從前與家人做小生意,生活還算過得去,衣食無憂。
可惜好景不常,小生意難以維持,許大姐轉行做了保安員;每天工作十小時,月入不到六千。在我看來,她的人生算是大起大落吧,我細心留意許大姐臉上的變化,絲毫看不出半點蒼涼。也許,都過去了。今天,她不怕辛勞,不留戀過去,努力求生。她來辦事處,是希望能夠申請公屋。許大姐基本上符合所有申請公屋的條件,除了一項:曾經購置居屋。不知有何典故,政府規定,每名香港市民的一生之中,只能夠「享有」一次房屋福利。
一生只有一次的房屋福利
我想起菜園村的抗爭事件。人家在那堨肮﹞F大半輩子,以耕田種菜為生,養大仔女,蓋自己的房子,安居樂業,都沒有旨意政府你來幫忙;今天一個「唔該」,要發展,通通都要拆,拆掉房子、拆掉家園,也拆掉人家的美好生活。這群公公婆婆,打死都不會認為入住公屋是什麼房屋福利。而離開農村生活已久的城市人,對於住屋,可謂別無選擇。買不起也租不起私人樓的,唯有申請公屋,公屋好不好?對很多人來說,答案是「好過冇」。
同樣地,不論是金融風暴或海嘯,總之你「享有」過購置居屋就不可以再「享有」申請公屋的「福利」;不管你月入不足六千元,也不管你當下面對多麼急切的住屋需要。
近年來,政府時不時就推出一系列所謂紓解民困的措施,但很奇怪,也很矛盾,政府一方面要為你解困,一方面又令你陷於更貧困的處境。
海嘯不海嘯,又有什麼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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