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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恩慈的街頭經驗
林喜兒

跟亞Mo賴恩慈做過好幾次訪問,通常都是談她的最新演出,早前替某航空公司的機艙雜誌找她做訪問,最初以為是她十大傑出青年的銜頭夠吸引,原來是編輯從報章得知她成為西九管理局本地藝團領袖海外考察及培訓計劃的其中一員,明年將赴美取經,探討如何善用公共空間。令編輯感興趣的是亞Mo談到街頭表演如何由下而上改變空間,如是著我找她再詳談一點。
畢竟機艙雜誌屬消閒性質,尚且能夠接納藝術文化,然而一談到政治便避之則吉。街頭可以很惹火,街頭表演跟社會政治一脈相連,跟亞Mo談的東西一點也不敏感,只是不太適合消閒雜誌,唯有在這裡延續。
明年將到美國三藩市默劇團(San Francisco Mime Troupe)做考察的賴恩慈,在香港一直也有做街頭表演,二零零三年第一次闖進旺角,「那時我跟一班志同道合的朋友,也就是今天好戲量的成員,因為當年七一五十萬人上街遊行的啟發,發覺原來很多改變其實都是從街頭開始,我們在想怎樣才是理想的社會,於是想到利用我們最喜歡的戲劇去改變現狀。」亞Mo說當時正在做《駒歌》,大家在談甚麼是better world,原來理想也不只是個人的。他們決意闖進街頭,也不是一剎那的衝動,事前做了很多準備功夫,「當時我們都是一班十來二十歲的𡃁仔,當時香港沒有街頭表演,我們沒有model可跟,於是做了很多research,熟讀基本法那些關於表演自由言論自由的條文,邊做邊學。最初經常有警察來干預,問我們在做甚麼,我們說在表演,他們又問是甚麼表演,有沒有申請。其實我們是在教育警察,因為我們做足功課,雖然有時事情會鬧大,當時旺角所有警局也有我們的file,而其實警方是沒法控告我們。」
就這樣邊學邊做,長駐在旺角街頭,「我們是持續做的,幾乎是每一日也有表演,星期五六日更是風雨不改,漸漸地警察也明白我們在做甚麼,有些警員落班後也會看我們的演出。」好戲量在旺角街頭打響名堂,直至二零零八年,「那是最風風雨雨的一年,當觀眾開始受落,也開始有一家大小來看我們,卻鬧出了甚麼黑社會、非禮、當街裸跑的指控,後來我們知道一切都是政治,因為那年是選舉了。當時很多人攻擊我們,令大家也心灰意冷,一度想到就此解散。」
在街頭打了五年的持久戰,一下子要完結,「不過我們認為街頭事要在街頭解決,於時辦了街頭論壇,讓所有不滿我們的人走出來,面對面質詢。」意料之內的是很多人來指罵,意料之外的是原來很多人明白他們在做甚麼,「文化界、學術界,他們都在談論我們如何運用公共空間,而更欣喜的是一些原本已帶著反對立場來採訪的傳媒,最後卻明白了我們的理念。這些聲音平衡了一面倒的指罵,原來也有人認同我們。」於是好戲量繼續在街頭現身,也帶動了旺角的街頭表演,「記得有一位叔叔走來支持我們,叫我們要堅持,原來他也曾在街頭彈結他,卻經常被警察拉,雖然每次也不能檢控他,這位叔叔跟警察說既然諾也認得我,何必每次也要他上警局,怎知警察對他說,下次不要說自己是街頭表演,說自己是乞丐,或者會得到同情!」亞Mo說她因此更下定決心,繼續堅持,「街頭表演不是這麼低微!」
今天的旺角行人專用區雖不至百花盛放,也確實比十年前開放得到,「我們常笑說今天到旺角也沒地方表演,不過這絕對是好事,當然今天的狀況也未必是最好,有人說商業化了,也有人說太多『騎呢』演出,但至少是由民間自發,也愈來愈多人去了解公共空間。最重要是釋放了空間,然後交由民間慢慢尋找,可能需要十年二十年,就是要給她時間。」原來賴恩慈二零零四年曾在三藩市默劇團當實習生,認識了這個已有五十年歷史的劇團,「他們一直在做免費的街頭表演,在公園的演出可吸引四五千人,巡迴演出更可籌得三十多萬美金,每次只要呼叫“pay for the free show”,觀眾自動會走過來,圍在一起看表演。」賴恩慈說他們由最初只得十幾個觀眾,到今天幾千觀眾,其實是一個教育的過程,「他們是衝著資本主議而來,打破既有的消費模式,告訴大家劇場也不知是娛樂, 可以是關於社會政治,他們的表演都是跟社會息息相關,所謂的newspaper theatre。也告訴大家藝術也不只屬於某一個階層,是普羅大眾也可欣賞的藝術。」明年便到美國考察,回來後把經驗帶到西九,「將來的西九會有一個free space,也希望西九的藝術文化不只是一小撮人的事,而是雅俗共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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