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與暴力
香港的街頭抗爭或大、小型群眾運動,一向標榜「和平、理性、非暴力」。這種簡稱「和理非非」的抗爭文化源自上世紀七十年的抗爭手法,由於香港經歷了六七年的暴動,統治香港的殖民政權推出嚴苛的公安條例,街頭抗爭以至小型的群眾運動很容易便墮入公安條例的法網。因此組織街頭抗爭的人士和團體會小心翼翼,行動的策略以爭取媒體曝光為目標,然後透過媒體表達行動的訴求。由於目標是爭取媒體曝光和公眾的同情,因此行動必須有節有理,更不可能逾越和平、非暴力的底線。這種十分節制的抗爭手法除了因為在殖民統治的狀況下,任何人都不過是寄人籬下,因此連抗爭行動亦必須十分節制。時移世易,今日的香港起碼在名義上已脫離殖民統治,雖然香港新的宗主國極力維持殖民統治的格局,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十二字真言是一九九七年後成長的一代,耳熟能詳的字句。語言有如空氣,污濁的空氣令人窒息,清新的空氣令人精神為之一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或許只是中國大陸安撫香港想到的字句,較早前公佈的《一國兩制白皮書》清楚說明中國大陸一直無意讓香港高度自治。
今年八月三十一日人大常委公佈的政改框架不但再次否定香港的高度自治,亦摧毀了香港追求多年的民主夢,因而觸發一場史無前例和令人意想不到的佔領運動或兩傘運動。這場運動打破了不少香港抗爭文化的禁忌,之前的運動為了爭取公眾同情,因此總是循規蹈矩,但這場運動卻是以佔據香港和九龍幾條主要道路作為抗爭的方式。遇到警察或惡勢力企圖清場,參與佔領的人士負隅頑抗。由於這些超越往日抗爭手法的舉動,連日來佔領運動招來大律師公會和五百名醫學界知名人士的指責,認為運動早已超出和平、非暴力的底線。不過值得探討的是和平與暴力的關係,因為非暴力並不表示和平。今期的兩篇專題文章,從光害和「任食」這兩種社會現狀說明制度性的暴力無處不在,在這種情況下,和平根本不存在。同樣人大常委訂下的框架否決了香港舉行公平、公正和公開的特首選舉,絕對是制度性的暴力。
當然面對暴力,不能以暴易暴,以佔領街道的方式抗爭是不和平?回答這問題前必須對和平深入探討,第三篇專題文章提供探討和平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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