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IES考評(四之一)﹕如何做好獨立專題探究——從考評局的樣本談起
許寶強
2011-03-03
轉載明報
踏入3月,新高中通識科師生,大概正忙於完成獨立專題探究的第一階段工作,希望確保5月能準時呈交分數。第一階段的獨立專題探究,主要要求同學蒐集背景資料、訂定題目和確立研究方法,當中以尋找有趣、清晰、可行的題目,配以合適的研究方法,最為關鍵。初次做獨立專題探究的師生,急需清晰的指引和有用的參考樣本。
正如我在早前的文章指出(參見〈革命與妥協〉,《明報》,2011.01.24),考評局於網上發放的參考樣本,存在不少獨立專題探究常犯的錯誤。最嚴重的問題,也許是專題報告表明要探討和解決的問題,往往與研究的方法和蒐集回來的資料無關。結果是,獨立專題探究的最主要目標——讓同學學會獨自解決他們所關心的問題,不僅無法達至,更由於浪費不少時間與精力於大量不相關的工作,產生的教育效果,很可能正是學會解決問題的反面,也就是培育了只重形式的玩假作風。
資料張冠李戴
在考評局網站發放的樣本中,獲得最高分數的,是探討「青少年自殺成因和預防方法」的報告(www.hkeaa.edu.hk/DocLibrary/SBA/HKDSE/LS/IES/sampleA1-S3.pdf)。該專題研究目的,是為了找出影響香港青少年自殺的因素,並提出相關的預防措施。
上述報告選用了問卷調查作為研究方法,採用網上發放的形式,訪問對象大多是從未嘗試自殺的青少年。對絕大部分受訪者來說,問卷內的大部分問題,只是假設性的意見調查,例如﹕「你會基於下列哪一些因素而考慮自殺」,提供的11個選項包括﹕父母間,與父母、兄弟姊妹、朋友等關係惡劣,或成績、財政、感情等問題,或感到挫敗、沮喪、低人一等、生命無聊等等;又例如﹕「你認為青少年一般會在什麼年紀開始有自殺或自殘行為」。
然
而,報告中相關的統計圖表,卻以「青少年自殘的原因」和「青少年開始自殺或自殘的年齡」為題,錯把從未嘗試自殺的青少年受訪者就假設性問題發表的意見,當
成真正的原因和年歲。受訪者從未嘗試自殺,他們的意見,自然未必能幫助研究者找出「自殺」的成因。張冠李戴,意見調查明顯與客觀成因的研究有別,無法解決
原初的問題是意料中事。建基這樣錯置的「探究」所提出的建議,能否有效地預防自殺,也是頗堪疑慮的。
「焦點問題」分散焦點
在考評局設計的獨立專題探究表格內,「題目」之下,還有一項是「焦點問題」。然而,什麼是「焦點問題」?課程發展處和考評局似乎都未有為師生提供清晰的定義。於是在樣本中,同學所加列的「焦點問題」,往往會離開「題目」最主要的關注。
例
如,「青少年自殺」的樣本報告,探究的目的本是為了找出自殺的成因,以及在社會和個人層面上的預防方法。不過,在「焦點問題」一欄中,研究者卻添加了「青
少年的自殺與自殘是否相關」這問題。這條並不直接針對探究目的的問題,倘也成為「焦點」之一,產生的效果,是有助同學把研究聚焦?還是令研究變得更加零
散,失去焦點?
背
上大學教師和研究者的身分,筆者在評論中學通識課程和考評時,往往會得到以下的回應﹕「我們不應要求中學生能夠達至大學水平。」言下之意是﹕現有的課程和
考評設計,是適合中學生的,因此用不着改變。不過,當局者迷,視野局限再加上慣性偏見,教育和考評當局的官員甚或中學教師,未必就比大學教授更了解中學生
的能力;曾否仔細、系統和深入地觀察、研究和分析學生能力,才是了解中學生與否的決定性因素。
簡易的修改建議
其
實,要改善上引樣本的水平,並不需要追求課程發展處和考評局所想像出來的「大學程度」,只需把題目改為﹕「中學生眼中的青少年自殺成因及改善方法」,也就
是把專題探究的焦點,由客觀成因的研究改成意見調查;又或改變研究方法,由問卷轉為對幾名曾自殺的青少年的訪問調查,以深入了解他們嘗試自殺的原因。這些
簡單的改動,就可以使研究方法及蒐集的資料,緊密地與同學想解決的問題連繫。
修改題目或進行訪問,大概都不會比問卷調查困難。如果課程發展處、考評局和指導教師能夠提供清晰和有焦點的指引,相信我們的中學生還是有能力做到的。
(系列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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