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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器
麥樂文
馬克思(Karl Marx)認為國家即壓制機器(repressive apparatus),它容讓統治層(包括資產階級)保持對工人階級的宰制,確保前者主導着剝削剩餘價值的過程。國家機器不只由(包括警察、法庭、監獄)去維持運作,更包括軍隊──軍隊由受聘的無產階級組成,而且在最緊急情況下動員。馬列主義基本已將資產階級維持對無產階級之宰制定義為國家之功能。

(圖片來源:https://woundero.wordpress.com/2012/11/22/education/)
阿圖塞(Louis Althusser)認為需要區分開國家權力(state power) 和國家機器(state apparatus)兩者。歷史可以證明(包括一九一七年俄國革命)無論國家權力如何受到干擾,國家機器即使不進行任何改良仍能存續。阿圖塞認為馬克思的國家理論(theory of state) 已在兩篇文章Marx’s Eighteenth Brumaire和Class Struggles in France中漸現輪廓,並整理出四個主要論點:
- 國家是壓制性的國家機器
- 國家權力和國家機器必須區分
- 階級鬥爭的目標關注國家權力,階級控制了國家機器並掌握國家權力用作實踐階級目標。
- 無產階級必須奪取國家權力以摧毀布爾喬亞(bourgeois)操控的國家機器。
阿圖塞嘗試進一步將馬克思國家理論具體化,將國家權力和國家機器區分開來,再於後者下設一個屬類──意識型態國家機器(the 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 ISAs),這當然與其思考的對象──意識型態有關。在文章Ideology and 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意識型態與意識型態國家機器),阿圖塞將國家機器細分成:
- 壓制性國家機器
- 意識型態國家機器
簡單來說壓制性國家機器透過暴力運作(function by violence),意識型態國家機器則透過意識型態(ideology)運作,但實情並沒有那麼清楚明確。更準確說,壓制性國家機器以壓制手段為主,意識型態為副。如警察行事仍有其經過再生產的價值觀。意識型態國家機器則以意識型態為主,暴力、壓制為副,更確切的是後者是相對隱含的,事實上學校、教會、家庭無一不行使規訓權力。
壓制性國家機器與意識型態國家機器的差異何在?相對於國家機器是統合的組織,意識型態國家機器卻是眾數的,宗教、教育、家庭、法制、政治、貿易聯盟、傳播/媒體、文化等當代資本主義社會形構(contemporary capitalist social formation) 中每一環節都有其意識型態國家機器,同時它們又並非那麼明顯的、視覺化的、易於察覺的。其次是國家機器基本上位處公共領域(public domain),意識型態國家機器則在私人領域(private domain)──更確切來說是它緊緊捉緊了個體的意識和行動。對於葛蘭西(Gramsci)警告所謂公與私的界定是布爾喬亞(bourgeois)為確立自身權威而訂立的法律觀念,阿圖塞解釋當前討論的國家是統治階級控制的,它凌駕於法律,亦即所謂公與私概念的前設(precondition)。
任何階級要長期掌握國家權力,它必須同時在意識型態國家機器實現霸權(hegemony)。他提到列寧掌權後立即改造教育體制──教育正是一個意識型態國家機器,以維持無產階級專政並過度到社會主義。意識型態國家機器不只是階級鬥爭的對象(stake),它同時是階級鬥爭的戰場(site),而且要在意識型態國家機器重訂秩序往往比掌控國家機器更困難。
為何要談國家機器?這就要回到阿圖塞提出的核心問題──生產關係到底如何維持的問題。馬克思的答案是靠「法律:政治和意識型態上層建築」(legal-political and ideological superstructure)。阿圖塞認為更確切地說,要維持生產關係必須靠國家權力在國家機器中的運作──包括壓制性國家機器和意識型態國家機器。壓制性國家機器以力量/武力(force)為生產關係的再生產提供政治條件(political condition),以確保剝削關係得以延續。國家機器不單止再生產自己,還要以壓制手段為意識型態國家機器的運作提供條件。統治意識型態(ruling ideology)在當中承擔了一個角色:讓壓制性國家機器與意識型態國家機器,以及複數的意識型態國家機器之間維持和諧關係。唯有如此才能確保生產關係的再生產。
阿圖塞所列舉的眾多意識型態國家機器,它們好像是當代特有,其實即使是農奴或封建時代情況與今天差距不如想像中遠,只是機器的數量或形式的差異。今天的教育、文化甚至家庭的意識型態國家機器,都是中世紀以來教會意識型態國家機器所下放的。事實上教會一直壟斷着各種職能,因此十六到十八世紀中所有意識型態鬥爭幾乎都集中在反宗教上。阿圖塞指出法國大革命重要的成果不只是將封建制度更迭成布爾喬亞資本主義制度、替換壓制性國家機器,更重要的一點是對首位意識型態國家機器(No. 1 ISA)──教會的攻擊,並促使新的意識型態國家機器被創造出來以代替教會的角色。
意識型態國家機器的置換當然與生產關係的再生產有關。法國大革命後布爾喬亞為維持所建立的資本主義生產關係之霸權,必須建立新的意識型態國家機器,以奪取教會意識型態國家機器的主導地位,以確保他們的階級鬥爭,這個新的意識型態國家機器就是學校。即使到了今天成熟的資本主義社會,學校仍然處於領導地位,阿圖塞稱之為教育意識型態機器 (the educational ideological apparatus)。
為何教育會是主導的意識型態國家機器?阿圖塞指出當代社會中所有兒童必須被送到學校,透過 “know-how”學習到統治意識型態,甚至赤裸地直接灌輸。然後大部分兒童成為了工人和農民,少部分繼續上游,可能成為專業人士、白領、管理人員等等,最後只有一小撮人達到頂峰,成為剝削或壓制的代理人,或專業的意識型態傳播者(如神職人員)。在所謂求學的路途上,不同的人已被分派到不同的職位,並提供適切的意識型態以符合階級社會的需要,他們雖然可以在其他不同的機構如教會、軍隊,或是所謂的好書、電影學習,但卻只有學校有義務每天提供八小時的訓練。
在布爾喬亞資本社會中,學校為中立、純粹、遠離意識型態的環境 (a neutral environment purged of ideology) ,它普遍在位 (universally reigning) ,並深得到家長信任,而學校卻透過學徒制度灌輸生產關係再生產的意識型態。阿圖塞認為雖然仍有少數教育工作者調動有限的武器頑抗,大部分的教師卻繼續順從制度,甚至從未覺察問題所在。結果學校繼續成為在社會被自然化的機構,就如教會在中世紀的地位一樣。
參考資料:
Louis Althusser (Ben Brewster td.), ‘Ideology and 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 Lenin and Philosophy and Other Essays, Monthly Review Press 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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