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大学欢迎立法会通过《2023年岭南大学(修订)条例草案》
岭南大学(岭大)欢迎立法会今日(六月二十一日)通过《2023年岭南大学(修订)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标志著岭大提升大学管治、为其未来发展做好准备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岭大校董会主席姚祖辉先生表示:「岭南大学对《条例草案》的通过感到欣喜,它将为大学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及加强我们的管治体制。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继续广泛谘询持份者,包括教职员、学生、校友和其他相关持份者,亦感谢他们提供宝贵的意见。」
岭大校长郑国汉教授对《条例草案》获得立法会通过感到高兴。他表示:「岭大需要加强大学高层领导团队以配合大学发展,《条例草案》获通过后岭大将最多可任命三名副校长,建立更强大的团队,以推进学术卓越,并加强岭大与本地、内地和国际伙伴的合作。」
郑校长又表示,岭大学生是大学重要的持份者。爲促进学生参与大学事务,《条例草案》允许从本科生和研究生中选出的学生代表成为岭大校董会和谘议会成员。
《条例草案》获通过后将於刊宪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