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立校友組織?

我們歡迎各校友因著彼此相同學科背景或興趣而組成校友組織,以加強校友間之聯繫及支持母校發展。有意成立校友組織的校友,可參考以下步驟:

1. 成立幹事會

3-5名校友可先組成核心小組,以展開成立校友組織的籌備工作。核心小組成員稍後或會成為幹事會理事及出任幹事會內的主要職務,如會長、副會長、財政、秘書等。
 

2. 決定校友組織成立模式

所有校友組織均是獨立於嶺南大學(嶺大)之團體,並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之《公司條例》註冊成為有限公司,或按《社團條例》註冊成為社團。
 

註冊為社團及有限公司之分別如下:

  社團 有限公司
法例 社團條例 - 第151 章 公司條例 - 第622 章
負責註冊之政府部門

警察牌照課-社團事務處

電話: 2860 7743

傳真: 2200 4327

公司註冊署

電話諮詢熱線 (互動音頻系統): 2234 9933

24小時電話熱線: 2867 2600 / 2867 2604

傳真: 2596 0585

電郵: [email protected]

相關資訊及表格
優點
  • 程序簡易
  • 成本較低
  • 獨立法律地位
  • 會員負擔有限債務
  • 公司章程作為組織運作指引
缺點
  • 無獨立法定地位
  • 若校友組織資產未能應付債務,會員需承擔責任
  • 較少現行運作程序可循(部份校友組織會草擬憲章)
  • 程序相對繁複
  • 成本較高


3. 制訂校友組織之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M&A)或憲章

作為校友組織之運作指引,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M&A)或憲章應列明校友組織之宗旨、目標、方向、架構、會員制度、角色及責任等。核心小組成員需帶領草擬,並在有需要時徵詢法律意見。


4. 決定校友組織之名稱

為突顯嶺大校友組織之身份及更容易吸引校友加入,我們建議校友組織的名稱加上「嶺南大學」之名。由於使用「嶺南大學」之名在校友組織名稱內需先獲得校方同意,請校友組織在註冊前依循以下程序申請:
 
以書面形式向大學發展及公共事務處申請使用「嶺南大學」之名在其校友會名稱內。(電郵:[email protected] / 傳真:(852)2466-3730 / 地址:香港屯門青出公路八號嶺南大學黃氏行政大樓2樓205/13室)
遞交申請信的同時,需附上以下文件:(甲)校友組織的幹事會名單(包括各幹事的中英文全名、畢業年份、香港身份證號碼的首3位數字及在幹事會的職位);(乙)校友會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M&A)或憲章。


當有關申請獲校方批核後,大學發展及公共事務處將發出授權信予校友組織以註冊為社團或有限公司之用。
 

5. 通知嶺大

校友組織在成功註冊後,請把以下資訊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或傳真至(852) 2466-3730,以通知大學發展及公共事務處。
  • 校友組織之名稱
  • 幹事名單
  • 聯絡資料 (包括聯絡人姓名、聯絡電話、電郵、校友組織之網址及通訊地址)


► 校友組織亦可遞交已填妥的校友組織聯絡資料更新表格至大學發展及公共事務處,以通知嶺大校友組織之成立或任何關於校友組織的變更 (包括聯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