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会

本地校友组织

岭南大学香港同学会(LUAA)

  • 岭南大学香港同学会(LUAA)于 1940 年代初创立,并在 1960 年 4 月于香港正式注册。LUAA 旨在加强岭南人之间的联系,传承岭南精神,服务社会。

  • 联络资讯
    ・  联络人: 余键恒先生
    ・  电邮: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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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章

岭南大学研究生校友会(LUPAA)

  • 岭南大学研究生校友会(LUPAA)是在岭南大学官方认可下成立的非牟利校友组织,服务对象涵盖岭大所有研究生课程的在校生、硕士、博士及各类深造课程毕业校友。

  • 联络资讯

    ・  联络人: 许育英女士

    ・  电邮: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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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干事名单

岭南大学本科生校友会(LUUAA)

  • 岭南大学本科生校友会(LUUAA)于2021年初成立,本会之干事会成员为一班毕业于不同年份及学系的本科生校友,希望透过「校友会」连系「本科生」校友,成为在校同学与校友之间的桥梁、贡献母校、承传岭大之校训及博雅教育精神。

  • 联络资讯

    ・  联络人: 李嘉慧女士

    ・  电邮: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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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章
    ・  干事名单

岭会人

岭南大学会计教育基金有限公司

岭南大学香港同学会篮球队

岭南大学工商管理系旧生会

岭南大学基督徒校友会

岭南大学 DBA 同学会

岭南大学商学院校友会

岭南大学高尔夫俱乐部

岭南大学历史系校友会

岭南大学蒙民伟楼东亚堂旧生会

岭南大学空手道学会旧生会

岭南大学赛艇校友会

岭南大学山东校友会(香港)

LUCAS

社会科学旧生会

陈氏学者校友会

海外校友组织

洛衫矶岭南同学会

西雅图岭南同学会

多伦多岭南同学会

岭南大中小学及分校校友会 - 大纽约区校友

岭南大学三藩市同学会

温哥华岭南同学会

岭南大学北京校友会

岭南大学广州校友会

岭南大学上海校友会

我们欢迎各校友因着彼此相同学科背景或兴趣而组成校友组织,以加强校友间之联系及支持母校发展。有意成立校友组织的校友,可参考以下步骤:

  1. 成立干事会
    3-5名校友可先组成核心小组,以展开成立校友组织的筹备工作。核心小组成员稍后或会成为干事会理事及出任干事会内的主要职务,如会长、副会长、财政、秘书等。

  2. 决定校友组织成立模式
    所有校友组织均是独立于岭南大学(岭大)之团体,并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之《公司条例》注册成为有限公司,或按《社团条例》注册成为社团。

    注册为社团及有限公司之分别如下:

 社团有限公司
法例社团条例 - 第151 章公司条例 - 第622 章
负责注册之政府部门

警察牌照课-社团事务处
电话: 2860 7743
传真: 2200 4327
电邮: [email protected]

网址: http://www.police.gov.hk

公司注册署
电话谘询热线 (互动音频系统): 2234 9933
24小时电话热线: 2867 2600 / 2867 2604
传真: 2596 0585
电邮: [email protected]
网址: http://www.cr.gov.hk

相关资讯及表格
优点
  • 程序简易

  • 成本较低

  • 独立法律地位

  • 会员负担有限债务

  • 公司章程作为组织运作指引

缺点
  • 无独立法定地位

  • 若校友组织资产未能应付债务,会员需承担责任

  • 较少现行运作程序可循(部份校友组织会草拟宪章)

  • 程序相对繁复

  • 成本较高

 

3. 制订校友组织之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M&A)或宪章
作为校友组织之运作指引,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M&A)或宪章应列明校友组织之宗旨、目标、方向、架构、会员制度、角色及责任等。核心小组成员需带领草拟,并在有需要时征询法律意见。

4. 决定校友组织之名称
为突显岭大校友组织之身份及更容易吸引校友加入,我们建议校友组织的名称加上「岭南大学」之名。由于使用「岭南大学」之名在校友组织名称内需先获得校方同意,请校友组织在注册前依循以下程序申请:
以书面形式向大学发展及校友事务处申请使用「岭南大学」之名在其校友会名称内。(电邮:[email protected] / 传真:(852)2466-3730 / 地址:香港屯门青山公路八号岭南大学黄氏行政大楼2楼205/13室)
递交申请信的同时,需附上以下文件:(甲)校友组织的干事会名单(包括各干事的中英文全名、毕业年份、香港身份证号码的首3位数字及在干事会的职位);(乙)校友会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M&A)或宪章。

当有关申请获校方批核后,大学发展及校友事务处将发出授权信予校友组织以注册为社团或有限公司之用。
 

5. 通知岭大
校友组织在成功注册后,请把以下资讯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或传真至(852) 2466-3730,以通知大学发展及校友事务处。
- 校友组织之名称
- 干事名单
- 联络资料 (包括联络人姓名、联络电话、电邮、校友组织之网址及通讯地址)

校友组织亦可递交已填妥的校友组织联络资料更新表格至大学发展及校友事务处,以通知岭大校友组织之成立或任何关于校友组织的变更 (包括联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