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大学生

大学声明:与学生会(SU)无任何隶属关系

  • 岭南大学(下称「大学」)根据《岭南大学条例》(第1165章)于香港成立。

  • 岭南大学学生会(下称「该会」)乃根据《社团条例》(第151章)向香港警务处社团事务办公室注册之外部组织。

  • 大学近年多次发现,该会、其干事会成员及/或其属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该会编辑委员会)曾作出某些行为及发表某些言论,与大学之核心价值、使命、愿景及整体宗旨与目标不符。有关言论及行为已引起大学社群高度关注,损害大学声誉,并可能构成法律风险。

  • 大学谨此声明:(一)该会作为外部注册社团,未获授权于大学进行任何活动,亦不获大学提供任何赞助、场地或设施;(二)该会与大学不存在任何关系或联系;及(三)该会继续使用「岭南大学」名称,均未获大学任何支持、同意或授权。

  • 大学特此向公众澄清,尽管该会名称包含「岭南大学」字样,其并未获大学认可或与大学有关联。大学冀透过此声明,避免公众误以为该会之任何行为或言论获大学认可,或代表大学之观点与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