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城市:同等工作 保障欠奉 自由職業者有權Say No?
2024年7月14日星期日
記者: 姚超雯
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主任兼講座教授潘毅進行勞工研究多年,她說自由職業者跟委託人之間雖沒有僱傭關係,「但不代表自由職業者不是勞動者」,只要他們是勞動者,一些基本權利,例如病假和工傷,都應被保障。潘毅舉例說,內地網約車平台與聘用的司機沒有僱傭關係,但當司機載客時遇交通意外,可獲一定金額的賠償。根據內地《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網約車平台應依法納稅,為乘客購買承運人責任險等相關保險。當意外發生,司機須賠償客人的同時,平台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籲政府帶頭規管行業
自由職業者的工種多樣,涵蓋作家、攝影師和裝修等行業,香港勞工法例目前並未就自由職業者下明確定義,潘毅留意到不少自由職業者面對「假自僱」的情况。她去年參與嶺大「青年貧窮與就業」研究團隊的影視業勞工狀况研究,她於訪談中發現影視業「習慣一入行就沒有僱傭關係」,她說大部分影視從業員,包括幕前和幕後工作,都是「打電話叫他幫手就做」,不斷工作卻沒有正式職位,有些從業員甚至被拖糧拖成慣性,「覺得出到糧就得」,他們沒有合約,自然沒法律保障。
紐約除了有法案保障自由職業者,當地亦與民間團體合作,成立自由職業者服務中心,由自由職業者聯盟(Freelancers Union)營運,該聯盟為當地自由職業者提供福利,並教育他們如何捍衛自己的利益。潘毅說政府面對工會倡議的社會壓力,或會改善勞工福利政策,但在香港「工會的力量似乎較薄弱,又或者年輕工作者覺得工會的作用不大」,工會亦未必有空間發揮其功能。面對部分行業的自由職業者時被拖糧,成為市場行為,她認為香港政府可帶頭規管行業,仿效紐約規定自由職業者與僱用方的委託達一定金額,須簽訂合同一樣,不過上班族自己也要有勞工意識,拒絕不合理的待遇。
轉載自: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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