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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研究院與香港樂施會合辦研討會 多位學者探討失業保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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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香港新冠肺炎疫情有所緩和,不少行業也有復甦的跡象,但失業問題仍然嚴峻。為探討本港失業及社會保障的問題及為政府及有關機構提供可行的建議,嶺南大學政策研究院與香港樂施會於9月17日以網上形式,主辦「新冠疫情衝擊下香港失業保障何去何從」研討會,邀得多位專家及學者從不同角度探討失業保障問題。

 

 

年青人失業率創歷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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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毅教授 (圖左)及許多多教授(圖右)

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講座教授潘毅及香港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許多多分享研究時指出,香港年青人的失業問題值得各界關注。「據最新五月份公布的報告,去年15-19歲年青人的失業率高達18.9%,20-29歲群組的失業率為9.9%。」潘毅教授說。

 

就高學歷年青人(15-29歲) 而言,擁有專上教育(非學位) 年青人的失業率為6.9%,持有學位年青人的失業率為4.5%,擁有專上教育資格的年青人總體失業率是5.8%。「我認為較少人關注年青人的失業問題,而政策的設計上亦經常忽略了這群組。 一般認為年紀較大、低學歷的人士才面對失業困境,這樣說是對的,但是,忽略了高學歷又失業的年輕人。」

 

許多多博士補充說,一般來說,年青群組因為工作經驗較少及議價能力較低的關係,在經濟衰退期的失業率較其他人高也是可理解的。「但2020年的數字顯示,青少年失業率已創歷史新高,比1997亞洲金融風暴及2003年沙士時情況更差。值得留意的是,雙失青年的比例高達11%,而初中及以下程度的雙失青年比例更達17%。」

 

為更深入了解疫情對香港基層就業人士所造成的衝擊,兩位學者聯同樂施會於2021年1月至6月期間進行了一項「新冠疫情下香港基層就業調查」。在225份的有效問卷中,發現大部分受訪者目前的儲蓄不足以應付三個月以上的日常開支。而由於嚴苛的入息審查制度和被污名化的社會現實,僅有極小一部分失業者會申請失業綜援。「香港應參考其他發達社會的失業保險制度,建立失業保險基金保障僱員利益,從而配合目前的勞動市場政策。」

 

 

推行失業保險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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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和平先生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政策研究及倡議總主任黃和平,分享了社福抗貧聯盟於本年3-4月就失業及開工不足的基層人士作的調查,發現受訪者全家每月的總工作收入中位數,由疫情前(2020年1月)的$20,000 下跌至受訪前(2021年2月)的$11,000,跌幅近42.5%,而有79%的受訪者感到有經濟壓力。

 

他指出家庭成員失業及開工不足期間,只有27%的家庭有申領政府的恆常現金援助。而在合資格申領綜援的受訪者中,有87%不會申領綜援。在合資格申領職津的受訪者中,則有41%不會申領職津。「合資格而不會申領綜援或職津的受訪者,因制度的標籤、申領手續繁複、資訊傳播及透明度等問題而沒有使用現存制度。」他建議當局應正視這些問題,提高透明度及簡化申請程序,減底標籤效應。

 

他亦分享了一些市民對失業保險制度的意見。「有支持的人士表示認為保險令他們在失業時能有較多空間找工作或進修,而反對的會擔心自己不會受到保障,如在被迫自願離職的情況下,及供款會造成經濟壓力等。他們討論的重點正正是失業保險制度的可行性及設計核心。」

 

而香港明愛專上學院社會科學院教授黃於唱,為香港能否實行失業保險制度作深入淺出的分析。 他指出全球約有72個國家及地區設有某種失業保險制度,而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 24國平均計算,約為 28% 失業人士提供收入保障。「他們在剛失業時的保險金淨替代率達 64%,即是約三分之二的月薪。以香港入息中位數20,000 為例,如扣除稅收和各種社會保險供款後,淨收入為18,000。如淨替代率為六成,失業保險金額在首六個月則可達10,800元。」

 

如香港實施失業保險制度,他建議制度需要包括所有有就業收入的人士,僱主及僱員各供 2%,供款上下限大致與強積金相同,替代率 為67%,上限20,000元,而領取期為6個月。此外,政府要保留失業綜援協助失業超過半年人士。「我相信財政上是可行的,但亦會有反對的聲音,如制度會增加失業率、改變政府一貫不管理基金池的角色及增加打工仔的供款等。」

 

 

遣散費及綜援作為失業保障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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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達初教授

嶺南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助理教授歐陽達初,深入討論遣散費及綜援與失業保障的關係。他指出法定遣散費的一般特點是它可緩解即時的失業成本,特別是當社會保障未能處理失去工作帶來的後果。「遣散費對有較長合約或工作期的工人,可提供較高的保障,因為其計算方法大都與在同一企業的工齡相關。」他說。

 

遣散費與失業保險在制度上並不構成必然衝突。重要的是究竟遣散費應該如何配合失業保險,例如前者旨在提供就業保障、防止解僱及道德風險,後者則由基金池分散失業風險及進行再分配。他認為香港需要有更廣泛、更有效的失業保障。「在經濟衰退、失業攀升的時期,可見單靠遣散費及失業綜援,能夠抵禦失業帶來的風險和成本非常有限。」

 

 

參考內地政策配合灣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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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孟宇博士

是次研討會除了國際及本地個案,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博士後劉孟宇亦分享了內地失業保障制度的背景及狀況。他指出早於1986年,國務院頒布了《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開始探索建立失業保險制度,並於1999年施行了《失業保險條例》,標誌著內地的失業保險制度正式建立。

 

「失業保險基金是內地社會保險基金中的一種專項基金,主要是為了保障有工資收入的勞動者失業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劉孟宇博士說。「隨著不斷的優化及調整,內地的失業保險制度不斷完善。香港或可參考這做法,實行『先出台,再完善』,並建立失業保險基金,發揮互濟功能,並在特殊社會經濟形勢下採取階段性的措施。」他說。

 

劉孟宇博士的分享正回應了嶺南大學副校長兼研究生院院長莫家豪教授的開場簡介。他說: 「大灣區發展加速了兩地人流、物流、知識流及政策的互動。內地失業保障制度能否改善香港現時的失業問題,或未來大灣區會否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增加人才互認等,是我們值得探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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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家豪教授

他認為持續近兩年的疫情令世界明白「合作」的重要性,因為沒有一個國家及地區可獨善其身。他寄望是次政策研究院與香港樂施會的合作,能給予社會及政府一些實質的建議,在政策層面解決香港社會問題。樂施會總裁曾迦慧對此表示贊同:「我期望是次研討會能集思廣益,令政府、商界、社福界、學界及其他團體,重視現在香港的失業保障問題,促使政府及社會制定保障失業人士的制度。」她說。

 

此次聯合研討會是在 2021 年THE影響力排名中「優質教育」排名世界第 3的嶺南大學致力實現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 (SDGs) 的例子之一:1-消除貧困,8 - 體面工作和經濟增長,10-減少不平等和 17-為目標建立夥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