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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顾问委员会

职责范围
顾问委员会通常应每年开会一次,以协助计划和不断检讨以下各方面的工作,包括未来的发展:
a) 与当地需求有关的课程/计划的程度和长度;
b) 课程/计划与当地需求的相关性;
c) 毕业生在本地就业的前景;
d) 学术单位的设备及其他资源是否足以满足本地需要;
e) 由学术单位和社会适当界别共同进行的教学和其他活动的发展;
f) 学术单位提供的调查顾问及其他服务;及
g) 经常检讨社会各界可提供的协助,以进一步实现大学在有关学科的目标,包括提供实习训练设 施、兼职教学人员和设备、颁发奖学金、学生奖学金等。
成员职位及组织
主席:刘智祥医生副顾问医生 (内科及老人科), 屯门医院 
召集人:

Prof. AMEYAW Edward Kwabena

谈振伟博士

课程主任 (岭南大学)

课程负责人 (香港都会大学)

成员 :罗凯宁女士文化村及迎进生活董事总经理

马锦华先生,荣誉勋章,太平绅士

长者安居协会创会总干事

马锦华专业管理顾问公司总顾问

秘书 :该专业的行政职员
观察员:委员会可邀请任何人士(如校友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以观察员或顾问身份出席任何会议

考试委员会

职责范围

a) 将课程学术水准维持在与奖项类别相称的水准。
b) 在适当的情况下,考虑外部学术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后,批准考试试卷。
c) 在适用的情况下,对持续评估系统进行全面监督。
d) 维持考试的正常进行。
e) 决定学生的考试成绩。
f) 评估学生的进度,并向研究生研究委员会(研究生课程)报告其决定,包括其对授课等级的建议。
g) 考虑教务长转交的上诉。

成员
主席 :课程主任 (岭南大学)和课程负责人 (香港都会大学)
成员 :

研究生院院长和护理及健康学院院长或其代表
所有与考试任何部分的设定和评分有关的工作人员

秘书 :

由主席委任

课程委员会

职责范围

a. 负责学位课程,包括课程的设计、实施和检讨,特别是要达到预期的学生学习成果;
b. 就课程事宜(如每学年的课程安排)与相关教学人员联系;
c. 就所有学术事宜与注册处联系,包括检讨学术规则和考试事宜;
d. 检讨课程的收生政策;及
e. 处理与课程有关的所有其他事宜

成员
主席:课程主任 (岭南大学)和课程负责人 (香港都会大学)
成员:研究生院院长和护理及健康学院院长或其代表                                                                                             
研究生院和护理及健康学院课程招生协调员
所有参与此课程教学的教职员(即来自两所院校)
两名学生代表(最好每所院校各一名)
秘书:

由主席委任

教职员与学生谘询委员会

职责范围

a) 促进学生与教学人员之间的了解。
b) 考虑学生对教学、学习和课程评估的反馈意见,以及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问题。
c) 考虑学生关注的其他事项。
d) 检讨和监督课程内的教学品质保证机制和程序。
e) 根据课程教与学评估的结果,向学生提供有关课程和教学改革的反馈意见。
f) 制定策略,帮助学生更有效地学习。

成员
主席:课程主任 (岭南大学)和课程负责人 (香港都会大学)
成员:至少两名教职员工在本学年为该课程任教。最好由两所院校的教职员工共同参与。
至少三名来自不同学习模式的学生代表,并尽可能由两所院校的学生代表组成。
增选成员:如果有的话,最多两名增选成员作为合适的成员
秘书:由主席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