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詳情請參閱學生事務處 - 獎學金

 

中文系獎學金

由中文系成立

甄選準則:

  1. 每年頒發獎學金予兩名學生;
  2. 獎學金得獎者須為嶺南大學修讀全日制中文(榮譽)文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
  3. 獎學金得獎者須於該學年修讀的中文學科中獲得優異成績,對中文系有傑出貢獻,並有良好服務表現及人際關係。

每名得獎學生獲發港幣三千元正,每年共頒發港幣六千元正

所有甄選、提名及審核提名名單由嶺南大學中文系系務會授權系內獎學金委員會全權處理,再透過學生事務處頒發獎學金。

嶺南大學梁秉鈞教授寫作獎

由「輕舟重山」編輯委員會慷慨捐款

甄選準則:

  1. 每年頒發寫作獎予一名學生,獲頒授寫作獎之學生必須於大學修讀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同時須修讀大學中文系的任何一項與寫作有關的課程,並獲得寫作課老師推薦一篇代表作品參選,獲選同學的作品需有優秀表現或成績有顯著進步。

獎學金名額一名獲頒發港幣五千元正。

每年由中文系系主任徵詢寫作課老師,公平評選學生的作品,並提名學生,再透過學生事務處頒發寫作獎。

盧氏中文系傑出學業成績獎

由盧女士慷慨捐款

甄選準則:

  1. 傑出學業成績獎得獎者須為嶺南大學全日制中文(榮譽)文學士學位課程首五名獲得最高累計成績平均績點(Cumulative GPA)之學生;
  2. 得獎者必須品德優良;
  3. 如有條件相約的候選學生,大學會考慮學生的社會或義工服務時數選出得獎者。

獎學金名額五名每人獲頒發港幣一萬元正。

每年由中文系推薦獲獎學生,再透過學生事務處頒發獎項

孫少文基金會中文系優秀論文獎

由孫少文基金會慷慨捐款

甄選準則:

  1. 論文獎得獎者須為嶺南大學全日制中文(榮譽)文學士四年級學生、文學碩士生、哲學碩士生及哲學博士生各一。如該學年未有哲學博士生或哲學碩士生符合資格,獎項將頒發予符合資格的文學士學生或文學碩士生;
  2. 文學士得獎者的總平均成績點(Cumulative GPA)須達3.0或以上,以及於該學年修讀CHI4301指導論文課程,並撰寫研究論文,其論文須獲得 A- 或以上成績(視乎該學年的學生表現而調整);
  3. 文學碩士生、哲學碩士生及哲學博士生得獎者須提交在校期間所撰寫並發表的論文,並獲嶺南大學中文系評審委員會推薦。

每年頒發予四名學生,每名得獎學生獲發港幣五千元正,每年共頒發二萬元正。

由中文系評審委員會推薦,交予學生事務處。

孫少文基金會中文系傑出學業成就獎

由孫少文基金會慷慨捐款

甄選準則:

  1. 中文系傑出學業成就獎得獎者須為嶺南大學獲得最高總平均成績點(Cumulative GPA)之全日制中文(榮譽)文學士學生;
  2. 得獎者必須品德優良。

每年頒發予一名學生。得獎學生獲發港幣一萬元正。

由中文系評審委員會推薦,交予學生事務處。

鍾詠恩中文系獎學金

由鍾女士慷慨捐款

甄選準則:

  1. 得獎者須為嶺南大學全日制中文(榮譽)文學士學生;
  2. 文學士得獎者的該學年平均成績點(Year GPA)須達3.0或以上;
  3. 如有條件相約的候選學生,大學會考慮學生的社會或義工服務時數選出得獎者。

每年頒發予一名學生。得獎學生獲發港幣五千元正。

每年由中文系推薦獲獎學生,再透過學生事務處頒發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