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寫作指引
寫作時,應避免構成對外傭的言語歧視,例如:
在提及外傭時,宜用其英文名,或以「姐姐」為後綴的名詞來稱呼他們。
不應物化或商品化外傭,如將外傭雇主描述為主人。外傭為可敬的職業之一,而非奴役。
不應歧視外傭的種族和性別,如稱呼外傭為「印印」或 「賓妹」。
報導有關外傭受虐或受到不平等對待的新聞時,可用比較嚴肅的字眼,而非把讀者視線轉移到雇主的背景,外貌或學歷上,或强調外傭的學歴低,以免影響讀者對事件的看法。
避免對外傭抱有負面的既定印象,如標籤他們為低文化水平、貧窮或不衛生的人,以免影響讀者對外傭的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