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課程結構
課程安排
| 第一個學期:香港 | ||
| 嶺南大學提供的核心科目(第一個學期) | 嶺南大學學分 | 林肯大學對等學分 |
| 3 | 15 |
| 3 | 15 |
| 3 | 15 |
| 3 | 15 |
| 第二及第三個學期:英國 | ||
| 林肯大學提供的核心科目(第二及第三個學期) | 嶺南大學對等學分 | 林肯大學學分 |
| 3 | 15 |
| 3 | 15 |
| 3 | 15 |
| 選修科目 | 嶺南大學對等學分 | 林肯大學學分 |
| 3 | 15 |
| 專題論文(由兩所大學共同指導) | 嶺南大學與林肯大學學分 | |
| ACH504 Dissertation: 藝術與文化遺產管理文學碩士 | 6個嶺南大學學分+ 30個林肯大學學分 (6個嶺南大學對等學分) | |
總學分: | 36 (註3) | 180 (註4) |
註
- 第一個學期通常於九月開始,至十二月結束,而第二個學期通常在二月開始,至五月結束。第三個學期通常於六月開始,至八月結束。
- 1個嶺南大學學分相等於5個林肯大學學分。
- 當中包括從林肯大學轉移的90個學分,相當於18個嶺南大學學分,即15個學分 x 4(第二和三個學期)加上專題論文的30個林肯大學學分。
- 當中包括從嶺南大學轉移的18個學分,相當於90個林肯大學學分,即3個學分 x 4(第一個學期)加上專題論文的6個學分。
畢業要求
學生必須符合嶺南大學及林肯大學的所有畢業要求,方可獲兩所大學頒授藝術與文化遺產管理文學碩士學位。獲嶺南大學頒授此課程的文學碩士學位之畢業要求如下:
1. 修畢12個嶺南大學學分,總平均成績積點達到2.67或以上及其專題論文取得合格成績;
2. 修畢60個林肯大學學分(相等於12個嶺南大學學分),有關科目的分數達50%或以上(即合格成績)以轉移學分至嶺南大學;
3. 於嶺南大學與林肯大學共同指導的專題論文取得合格成績,即從該學科獲取6個嶺南大學學分及30個林肯大學學分;
4. 符合嶺南大學之英語能力畢業要求,如適用;及
5. 符合本課程和本大學的所有畢業要求。
畢業學位
符合畢業要求的學生,將獲授予藝術與文化遺產管理文學碩士學位,並按其總平均成績積點分為以下等級:
| 學位等級 | 總平均成績積點最低要求 |
| 優異 | 3.50 |
| 及格 | 2.67 |
註:以上學位等級,是根據學生在嶺大修讀並計算入畢業要求的課程之總平均成績積點及在林肯大學修讀的課程之平均分轉移至嶺大的積點計算。
專修課程設置
報讀ACHM碩士課程並選擇HTM專業的學生應在一年的學習時間內完成30個學分(9門課程)的學習。我們僅招收全日製學生。
課程 | 學分 |
ACH501: 文化與遺產管理的關鍵問題 | 3 |
ACH502: 文化政策與實踐 | 3 |
ACH503: 藝術展覽與表演管理 | 3 |
ACH510: 歷史和粵港澳大灣區的遺產 | 3 |
ACH505: 歷史遺跡和建築的保護和管理 | 3 |
ACH506: 旅遊業文化 | 3 |
ACH507: 文化藝術管理和企業家精神 | 3 |
ACH508: 當代旅遊業問題 | 3 |
ACH509: 創意文化振興設計方法 | 6 |
畢業學位
報讀藝術與文化遺產管理碩士課程的學生,如果成功地達到了所有的畢業要求,將被嶺南大學授予 藝術與文化遺產管理(文化遺產旅遊與管理)文學碩士學位。根據最終CGPA(如下表所示),所授予的碩士學位分為「優秀」和「及格」。
授予學位的分類
學位劃分 | 最低累積G.P.A. |
優秀 | 3.50 |
及格 | 2.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