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要求

申請碩士學位,申請人通常應:

持有大學認可的高等教育機構頒發的相關學士學位;或

已獲得同等資歷;或

提供令人滿意的學術和專業成就證明。
 

英語語言要求

除上述要求外,若申請人的學位(或在特殊情況下,由高等教育機構頒發的同等資歷)非由以英語作為教學語言(MOI)的大專院校頒授,則須取得:

• 托福網考(TOEFL Internet-Based Test)最低79分1;或

•雅思(學術)6.0分或以上1;或 

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得分450分以上,並提供口語英語能力證明2;或

• 經認可考試的等值分數;或

• 具同等效力的英語能力證明,此類證明將視個案情況審核。

 

1對於TOEFL和IELTS的成績,學校只接受單次考試的結果。考試必須由認可的考試中心進行,且成績在提交申請當日的兩年內有效。
2對於CET-6成績,學校只接受在提交申請當日五年內的成績,並且申請者必須通過口語面試和/或取得B級或以上的CET-6口語成績來證明口語能力。

*如果認為有必要,招生官和課程主任可能會安排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