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委员会

职责范围

a) 维持本课程的学术标准,使其达到相应学位/资格类别所要求的水平;

 

b) 在适当情况下,参考校外学术顾问的意见与建议后,审批考试试卷;

 

c) 在适用情况下,对持续评核制度进行总体监督;

 

d) 确保考试的正常与规范进行;

 

e) 确定学生的考试成绩;

 

f) 评估学生的学习进展,并将其决定,包括有关学位/资格等级评定的建议,报告予研究生课程委员会;

 

g) 审议由教务长转交的申诉个案。

 

*校外学术顾问的意见应作为日后参考及未来规划之用。

委员会组成

主席:

MAIA 课程总监
委员:

社会科学院院长;

政府与国际事务学系系主任;

所有负责拟定及评阅任何考试部分的相关教职员

秘书:

由主席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