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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課程委員會 (PCC)

 

职权范围


a 负责课程,包括课程的设计、实施和检讨,其中包括达到预期的学生学习成果;

b 就课程事宜(如每学年的课程安排)与有关教学人员联系;

c 就所有学术事宜与注册处/研究生院联络,包括检讨学术规则和考试事宜;

d 检讨课程的收生政策;

e 处理与课程有关的所有其他事宜。


成员

主席 :

MHSM 課程主任

成员

GS 院长和 APIAS 主任或其代表

招生协调员

所有负责教授课程的员工

一名学生代表

秘书 :

由主席委任

考試委員會 (BoE) 


职权范围

 

a 将课程学术水平维持在与奖项类别相称的水平。

b 在考虑外部学术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如适用)后,批准试卷。

c 在适用的情况下,对持续评估系统进行全面监督。

d 维持考试的正常进行。

e 决定学生的考试成绩。

f 评估学生的进度,并向研究生研究委员会(研究生课程)报告其决定,包括其对授课等级的建议。

g 考虑教务长转交的上诉。


成员

主席

MHSM 課程主任

成员

GS 系主任和 APIAS 主任或其代表

与考试任何部分的制定和评分有关的所有员工

秘书

由主席指定

教职员与学生咨询委员会 SSCC

 

职权范围

 

a 促进学生与教学人员之间的了解。

b 考虑学生对教学、学习和课程评估的反馈,以及对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性问题。

c 考虑学生关注的其他事项。

d 检讨和监督课程内的教学质量保证机制和程序。

e 根据课程教与学评估的结果,向学生提供有关课程和教学改革的反馈意见。

f 制定策略,帮助学生更有效地学习。 


成员

主席

MHSM 課程主任或其代表

成员

至少两位在本学年为课程任教的教职员

至少三位在本学年来自不同教育/训练/工作背景的学生代表

增选

如有,最多两位增选委员,视乎情况而定

秘书

由主席委任

 

咨询委员会 AB

 

职权范围

 

咨询委员会通常应每年开会一次,以协助规划并持续检讨下列各方面的工作,包括未来的发展:

 

a 与当地需求相关的课程/计划的程度和长度;

b 课程/计划与当地需求的相关性;

c 毕业生在当地就业的前景;

d 学术单位的设备和其他资源是否足以满足当地需求;

e 由学术单位和社会适当部门共同进行的教学和其他活动的发展;

f 学术单位提供的调查顾问及其他服务;

g 经常检讨社会各界可提供的协助,以促进大学在有关学科的目标,包括提供实习训练设施、 兼职教学人员及设备、颁发奖学金及学生奖学金等。

 

成员

 

 职位及组织

 

主席 :

Mr. CHOW, Yick Hay, BBS, JP 

主席

葵青安全社区及健康城市协会

 

召集人 :

Prof. SHI Cheng

课程主任

 成员  :

Ms. KWOK, Yim Sheung

行政经理

基督教灵实协会专业训练学院

 

Mr. WONG, Chung Bao

社会服务总监

管事

 

Ms. LAM Yuen-pun

荃湾区区议员

 

Mr. LAM Kwok-wai, Laurence

基督教香港信义会社会服务部屯门区健康中心行政总监

 

Prof. Joshua MOK Ka Ho

香港恒生大学教务长及副校长(学术及研究)(学术及研究)


秘书:由召集人委任

观察员:委员会可邀请任何人士(如校友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以观察员或顾问身份出席任何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