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相關資訊

課程組及課程委員會

職權範圍

授課式研究生課程設有課程組及課程委員會(PCC),其主要職責如下:

  1. 負責學位課程的設計、實施及檢討,包括確保達致課程的預期學習成果。

  2. 就課程事宜與所有相關學系、單位及部門聯繫,例如各學年的科目開設安排。

  3. 就所有學術事宜與教務處/研究生院聯繫,包括檢討學術規例及考試事宜。

  4. 檢討學位課程的收生政策。

  5. 處理與學位課程有關的所有其他事宜。

考試委員會

職權範圍

授課式研究生課程設有考試委員會,負責監督考試相關事宜。其主要職責如下:

  1. 維持課程的學術水平,確保其符合相關學位或資歷的適當標準。

  2. 在適當情況下,考慮校外學術顧問的意見及建議後,審批考試試卷。

  3. 對持續評核制度進行全面監督(如適用)。

  4. 確保考試按照適當程序進行。

  5. 審定學生的考試成績。

  6. 評估學生的學習進度,並向研究生事務委員會報告其決定,包括有關學位頒授及等級評定的建議。

  7. 審議由教務長轉交的申訴個案。

師生諮詢委員會

職權範圍

師生諮詢委員會為學生提供表達對整體課程及個別科目意見的平台,並讓學系及學術單位收集學生對課程及科目各方面的意見,以持續改進。其主要職責如下:

  1. 促進學生與教學人員之間的相互了解。

  2. 審議學生對教學、學習及課程評估的意見,以及有助提升教與學質素的重要事項。

  3. 審議學生關注的其他事宜。

  4. 檢討及監察課程內的教與學質素保證機制及程序。

  5. 就因應課程教與學評估結果而作出的課程及教學調整,向學生提供回饋。

  6. 制定策略,協助學生更有效地學習。

顧問委員會

職權範圍

顧問委員會通常每年召開一次會議,協助規劃及持續檢討以下工作,包括未來發展:

  1. 按本地及區域需求,檢討相關科目及課程的程度與修讀年期;

  2. 科目及課程是否切合本地及區域需求;

  3. 畢業生在本地及區域的就業前景;

  4. 學術單位的設備及其他資源是否足以滿足本地及區域需求;

  5. 學術單位與社會相關界別共同開展的教學及其他活動的發展;

  6. 學術單位提供的調查、顧問及其他服務;以及

  7. 持續檢討社會各界可提供的支援,以推動大學在相關學科的目標,包括提供實習訓練設施、兼職教學人員及設備,以及設立獎學金及學生研究獎助金等。

顧問委員會成員

藝術科技與商業理學碩士(MScATB)課程邀請藝術科技與商業領域的專家,就課程內容提供意見,並協助課程與業界及社會各界建立聯繫。

盧至先生

顧問委員會主席

盧至先生

香港置地(上海)西岸中環(Westbund Central)
設計及規劃總經理

余潔儀女士

顧問委員會成員

余潔儀女士

香港藝術節
行政總監

李漁先生

顧問委員會成員

李漁先生

長沙理工大學
特聘教授;
深圳市工業設計行業協會
榮譽會長

郭東傑先生

顧問委員會成員

郭東傑先生

蘇富比亞洲現代藝術部
前董事兼主管;
中國註冊拍賣師

林鳴崗先生

顧問委員會成員

林鳴崗先生

香港油畫研究會
主席

Jocelyn Phi 女士

顧問委員會成員

Jocelyn Phi 女士

Climate Impact Collective
創辦人兼行政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