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評核

課程評核

課程評核按照大學規例及個別課程的具體要求進行。各科成績由持續評核、小組作業及期末考試的成績綜合計算,各部分的比重及形式詳載於相關課程大綱。學生須完成所有課業、指定測驗及考試。

持續評核通常包括書面作業、個人專題、小組作業或專題,以及課堂匯報。正式考試的形式則視乎課程性質及目標而定,例如短文題、解難題及案例分析等。

學業進度要求

學業進度

學生的累積平均績點(GPA)須達2.50或以上,方可升讀下一學期。考試委員會將於每學期結束時,就每位學生作出以下其中一項建議:

  1. 符合資格繼續修讀,以取得學術資格;

  2. 符合資格獲頒學術資格;或

  3. 須退出本課程。

學生一般可繼續修讀,惟如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均可能構成須退出本課程的理由:

  1. 學生於第一學期未能取得2.50的累積平均績點;

  2. 學生已超過三年的最長修讀年期;或

  3. 學生將無法於課程結束時取得2.67的累積平均績點。

畢業要求

學生須按課程結構完成合共10門課程,共30學分,包括必修及選修課程,方可畢業。理學碩士課程的最低畢業平均績點要求為2.67。

學術資格頒授

頒授藝術科技與商業理學碩士學位

學生在各科的表現將透過考試及其他評核方式評定,包括個人及小組作業、小組專題及匯報。評核程序將遵循嶺南大學研究生課程的一般評分政策。學生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獲頒嶺南大學人力資源管理及組織行為學理學碩士(MScATB)學位:

  1. 每門課程的課堂出席率達80%或以上;

  2. 完成所有必修課程並取得及格成績;及

  3. 取得30學分(包括行動學習專題的3學分),並取得2.67(相當於B-)或以上的累積平均績點。

最終頒授資格

符合所有畢業要求的學生,將獲頒以下其中一個等級的理學碩士學位。

學位等級最低累積平均績點
優異(Distinction)3.50
及格(Pass)2.67

學位等級根據學生所有課程的累積平均績點釐定。

中途離校頒授資格

學生如於第一學期完成五門課程,取得2.33或以上的平均績點,並不再繼續修讀本課程,將獲頒深造文憑。接受此項中途離校頒授資格,即表示無意繼續完成最終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