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一般學歷要求
申請者需持有認可大學的學士學位或擁有其他同等學歷(視乎申請者情況作個別考慮)。
語言要求
除非持有香港或其他英語國家大學頒發的學位,其他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 雅思考試(IELTS)1最低成績達5.5分;或
- 託福考試(TOEFL)1最低成績達46分(網考);或
- 全國⼤學英語六級考試 (CET-6)2 最低成績達 430 分。
- 未達到上述語言要求但持有同等資格的申請者,或有同等資格評估以證明其語言能力的申請者,會作個別考慮。
- 學生入讀後,需要完成大學提供的英語課程及活動以滿足畢業要求及提升英語能力和國際化視野。
1 申請入學時,大學僅接受單次雅思和托福考試成績。考試必須在認可的考試中心進行,且有效期為兩年,自提交特定招生批次入學申請之日起計算。
2 申請入學時,大學僅接受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在五年有效期內獲得的成績,自提交特定招生批次入學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者也必須透過計畫組織的口語面試證明其英語口語能力,或獲得大學英語六級口語考試B級或以上成績。
提交證明文件:
請將以下證明文件的掃描件上傳至線上申請系統。文件不全或缺失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 身分證、護照或其他有效身分證件的正本;
- 有效的官方英語考試成績單正本(提交以下其中一項):
- 托福:網考:46分或以上
- 雅思(學術類):5.5分或以上
- 全國⼤學英語六級考試:430 分或以上
- 由大學教務處簽發並加蓋公章的證明信,確認您整個學位課程的教學語言為英語。
- 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
- 已完成學士學位學習的申請人
學歷/專業資格證書(影本)- 在中國大陸獲得學位的申請人,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位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普通高等畢業證書(畢業證書)的複印件;以及由學信網(CHESICC)頒發的中國高等教育學位證書的複印件。
- 未完成目前學士學位學習的申請人
- 正式在讀證明(需加蓋大學教務處印章)
- 已完成學士學位學習的申請人
- 正式成績單及評分標準
- 需包含由大學教務處簽發的完整課程記錄、考試成績、總成績及獲獎日期
- 包括平均分數或累積平均績點 (GPA)
- 由兩位推薦人填寫的保密推薦表
- 請在此下載表格:下載區
- 提交方式(選擇以下一種):
- 請將填寫完成並簽名的表格密封後直接郵寄至我校辦公室。
- 課程辦公室接受透過推薦人公司/大學官方郵箱帳戶直接發送的電子推薦信。
- 學術獎項核實同意書
- 請在此下載表格:下載區
注意:
申請人在申請中提供的任何虛假、不明確或誤導性資訊和/或文件將被取消申請資格或被撤銷錄取,並且已支付的任何費用(包括首付款或押金)將被沒收。根據香港法例,偽造文件屬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