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艺术、科技与商业理学硕士课程

一般学历要求

申请人须持有认可高等教育院校颁授的学士学位,或具备其他同等学历。持有同等学历的申请将按个别情况考虑。

语言要求

除持有香港或英语国家高等教育院校颁授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要求:

  • 雅思考试(IELTS)1总分达 5.5 分或以上;或

  • 托福考试(TOEFL)1网络测验(iBT)成绩达 46 分或以上。不接受 TOEFL iBT 家庭版(Home Edition)成绩;或

  •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2成绩达 430 分或以上。

未符合上述语言要求,但在认可考试中取得同等成绩,或具备可证明英语能力的同等资格或评核结果的申请人,其申请将按个别情况考虑。

学生入读后,须完成本校提供的英语课程及活动,以符合毕业要求、提升英语能力及拓阔国际视野。

1 用作入学申请的雅思及托福成绩,必须来自同一次考试。本校不接受个别科目重考成绩,包括雅思单科重考(IELTS One Skill Retake)成绩。考试须于认可考试中心应考,并于提交相关入学年度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完成。

2 用作入学申请的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于提交相关入学年度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取得。申请人亦须通过本课程安排的英语口语面试,以证明其英语口语能力,及/或在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口语考试中取得 B 级或以上成绩。

 


提交证明文件

请将以下证明文件的扫描本上载至网上申请系统。文件不齐全的申请将不获处理。

01. 身分证明文件

身分证、护照或所属国家其他有效身分证明文件的副本。

02. 英语能力证明

请提交以下其中一项证明文件;如提交英语考试成绩,须提供有效官方成绩单正本的扫描本:

  • 托福(TOEFL):网络测验成绩达 46 分或以上。

  • 雅思(IELTS,学术类):总分达 5.5 分或以上。

  •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 430 分或以上。

  • 由就读大学教务处签发并加盖公章的证明信,确认申请人所修读的整个学位课程均以英语授课。

03. 学历及专业资格证明

  • 已完成学士学位课程的申请人*

    • 学历及/或专业资格证书副本。

       

      在中国内地取得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交中文版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的副本,以及由学信网(CHESICC)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英文版本。

       

      持有境外大学颁授学历的中国内地申请人,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SCSE)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尚未完成现正修读的学士学位课程的申请人*

    由就读大学教务处签发并加盖公章的正式在读证明。

* 如申请人透过中外合作办学课程同时取得中国内地及境外大学颁授的学历,须同时提交适用于中国内地及境外大学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文件。

04. 正式成绩单及评分标准

  • 由就读院校教务处签发的正式成绩单,须列明完整修读科目、考试成绩、总成绩及学位颁授日期。

  • 成绩单须包括平均分或累积平均绩点(GPA),并附有评分标准。

05. 保密推荐表

由两位推荐人填写的保密推荐表。

下载保密推荐表

06. 学历查核同意书

下载学历查核同意书


重要事项

申请人如在申请中提供任何虚假、不清晰或具误导性的资料及/或文件,其申请资格将被取消,或已获发的录取通知将被撤销。所有已缴费用,包括留位费或按金,概不退还。根据香港法例,伪造文书属严重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