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流程
提交申請
申請人可透過本校線上入學申請系統https://apply.ln.edu.hk/提交入學申請。成功提交申請後,申請人將收到電郵通知。
所需材料
申請人應掃描以下文件並提交至線上申請系統,以便對其申請進行評估:
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份證*、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
正式成績單(適用於本科和/或研究生學歷):
已完成課程的正式最終成績單
如課程尚未完成,請提供最新成績單
如成績單非英文版本,則必須附上正式的英文翻譯件。此外,還需提供成績單的英文翻譯件。
學位證書/畢業證書/在讀證明(視情況而定)
第三方機構的驗證證明(針對已完成的課程):
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綫驗証報告(中英文版), 用於中國大陸大學授予的學歷資格
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適用於持有境外大學頒發學歷資格之大陸申請人
英語語言能力證明,例如雅思、托福成績報告(適用於其學位或特殊情況下同等學歷的申請人,其學位課程並非由以英語為教學語言 (MOI) 的高等院校頒發)
個人陳述
推薦信(如有)
*請勿上傳香港身份證副本。本地學生註冊時需出示香港身份證以供核實。
申請人可能需要提交由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HKCAAVQ)發出的資歷評估報告,以支持其申請。
杜絕不誠實和賄賂行為
申請中提供的任何虛假或誤導性資訊和/或文件,或在申請過程中觀察到的任何不誠實行為,例如抄襲、僱用替代考生等,將導致取消入學申請資格、撤銷錄取通知書或終止在大學學習,並且任何已支付的費用將被沒收。
偽造文件或使用偽造文件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大學絕對不會容忍。根據香港法律,偽造是嚴重的刑事罪行,被定罪者最高可被判處14年監禁。
申請人或其家屬及代理人不得就其入學申請或與大學進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向大學的任何教職員工或成員提供利益。根據香港《防止賄賂條例》(第201章),這些優惠可能構成犯罪。大學亦禁止其教職員及成員索取或接受此類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