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申請

(此中文譯本僅供參考,如中英文版本存有差異,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整個申請過程必須由申請人獨立完成。


免責聲明:嶺南大學研究生院從未授權任何第三方負責研究式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1. 登入系統
    申請人可登入本校的網上申請系統 https://apply.ln.edu.hk/遞交申請。

     

  2. 填寫申請表格語言、申請課程數目及逾期申請
    申請人須以英語填寫網上申請表。

     

    申請人在每一份申請只可選擇一個課程,而每位申請人最多只可申請兩個課程 。申請人如欲報讀兩個課程,須遞交兩份申請。申請表所填寫的報讀課程於提交後不得更改。若申請人報讀多於兩個課程,將會被取消申請資格,所繳交的費用概不退還。

     

    申請人可選擇透過「香港博士研究生獎學金計劃」申請哲學博士課程,及直接向本校遞交入學申請,所報讀的課程總數上限同樣為兩個

     

    於「補選」期內遞交之入學申請, 本校將視乎「主要收生輪次」後的學額空缺情況進行考慮。

     

  3. 上載所須文件
    申請人須為每個報讀的課程上載一份研究計劃書 (research proposal)。

     

    申請人須上載以下文件至網上申請系統以證明所申報之資歷:
     

    a) 一份完整的研究計劃書 (full research proposal),須以英文撰寫及詳細地闡述擬研究之題目及計劃;

    b) 個人簡歷;

    c) 所有專上學歷之畢業證書 (在中國內地獲得的學位,須提交「學位證書」) 和學業成績單副本;相關學位之學業成績單須列明所有科目和成績; 
    [註: 如學業成績單背頁包含有關課程之成績級別、百分制分數及績點對照表等資料, 也須一併提交。 非英文的文件須附有正式的英文翻譯版本。]

    d) 托福考試 (TOEFL) 或國際英語測試 (IELTS) 成績(如申請人所持之學位並非以英語作為全部學科之授課語言)。有關詳情請參閱入學資格之第四點;

    e) 由學信網 (CHSI) 發出之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副本; 及

    f) 相關文件副本,例如:GMAT/TOEFL成績及所有專業資格證明書。

     

    「香港博士研究生獎學金計劃」的申請人,須額外提交以下文件:
     

    a) 一份以英文撰寫的研究概要 (brief research plan),簡要地闡述擬研究之題目及計劃;

    b) 一份以英文撰寫的願景陳述 (vision statement);

    c) 一份以英文撰寫的個人國際經驗陳述(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及

    d) 托福考試 (TOEFL) 或國際英語測試 (IELTS) 成績(如申請人所持之學位並非以英語作為全部學科之授課語言)。有關詳情請參閱入學資格之第 五點。

     

    申請人獲錄取後,須安排:
     

    a) 有關院校直接將其學業成績單寄給本校;

    b) 有關機構直接將其TOEFL/GMAT/GRE考試成績單寄給本校(如適用)[機構編碼:TOEFL:C456/ GMAT: 7113/ GRE: 9303]。

     

    此外,獲錄取的申請人於註冊時須向研究生院出示香港身份證/護照/身份證明文件、學歷及專業資格證書的正本,以作核實之用。

     

    注意:

    申請人毋須

    a) 把身份證明文件/旅遊證件副本上載至本校網上申請系統;
    b) 把已上載到本校網上申請系統的文件寄至本校。如有需要,本校會提出要求。

     

  4. 機密推薦書
    每份申請須遞交分別由兩位諮詢人填寫的機密推薦書(商學哲學博士課程之申請則須有三位諮詢人填寫的機密推薦書,最少一位需為學術諮詢人)。
    申請人應先徵得諮詢人同意,才於申請表內提供諮詢人的詳細資訊。


    當成功遞交申請後,系統將自動向申請人所提名的諮詢人發送邀請電郵,邀請他們在 14 天內完成線上推薦書。

     

  5. 遞交申請及繳付申請費用方法
    申請人填妥申請表及上載相關文件後,須於網上以Visa、Master或銀聯信用卡繳付報名費用,每個課程的網上報名費是港幣$300。申請人須完成所有繳款程序以確認申請程序成功。申請人若擬申請兩個課程,須分別遞交兩份申請及分別繳付兩次報名費。

     

    申請一經遞交,所選的課程將不得更改。申請人如需更改申請表上的個人資料,可透過電郵([email protected])或郵遞方式(地址: 中國香港屯門青山公路8號嶺南大學劉仲謙樓UG層03室),通知本校研究生院跟進。

     

    申請人有責任在網上入學申請系統中選擇正確的申請類別,即「香港博士研究生獎學金計劃(HK PhD Fellowship Scheme)」或「直接報讀入學」 (Direct Admissions),並確保所提交的申請資料準確且完整。已遞交的申請不得由原本申請類別,轉換至其他申請類別(例如:將透過「直接報讀入學」遞交的申請轉為「香港博士研究生獎學金計劃」的申請等)。所繳交的申請費用,恕不退還亦不能轉讓。

     

    成功遞交申請後,申請人會收到一封載有申請編號和付款參考編號的電郵通知書。申請人日後如需與本校聯絡,須附上其申請編號和個人姓名,以資識別。如申請人未有收到相關的通知書,應主動通知本校研究生院。

     

    所有申請一經遞交不得撤回,所提交的文件將不會退還。申請人須提交完整的申請資料。本校有權不處理任何不完整的申請。

     

  6. 申請優先次序
    如申請人報讀兩個課程,較早遞交申請的課程會被視作為首選,較遲遞交申請的課程會被視作次選。課程申請的優先次序亦不得更改。

     

  7. 抄襲行為檢查
    為維護研究生高水平的學術誠信,本校不會容忍任何形式的抄襲行為。本校會利用電腦防抄襲軟件,檢查申請人提交之研究計劃書、研究概要和願景陳述。

     

  8. 嚴禁一切不誠實和賄賂行為

    a) 如申請人填報任何虛假或誤導性資料或於申請入學過程作任何不誠實行為,如: 抄襲行為、僱用他人代考等等,本校有權取消其入學申請、入學資格或於入學後終止其學籍。所有已繳付的費用,一律不予發還
     

    b) 偽造文件或使用虛假文書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大學絕對不會容忍。根據有關「香港法例」資料,偽造文件屬嚴重刑事罪行,定罪者最高可被監禁14年。
     

    c) 申請人、其親屬或代理人就入學申請事宜或與本校進行任何事務往來時,不得向本校成員或職員提供任何利益,否則可能會觸犯有關「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賄賂條例》。本校亦禁止成員及職員索取或接受上述利益。

    d) 申請人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反貪法例及防止賄賂條例。有關更多詳情,請參閱香港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簡稱「廉署」)發布的資料/短片:
     

     

  9. 申請人須參閱本校有關申請人遞交之個人資料摘要。如欲了解本校的一般資料,請瀏覽網頁 www.ln.edu.hk/r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