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
(此中文译本仅供参考,如中英文版本存有差异,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整个申请过程必须由申请人独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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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系统
申请人可登入本校的网上申请系统 https://apply.ln.edu.hk/递交申请。填写申请表格语言、申请课程数目及逾期申请
申请人须以英语填写网上申请表。申请人在每一份申请只可选择一个课程,而每位申请人最多只可申请两个课程 。申请人如欲报读两个课程,须递交两份申请。申请表所填写的报读课程于提交后不得更改。若申请人报读多于两个课程,将会被取消申请资格,所缴交的费用概不退还。
申请人可选择透过「香港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计划」申请哲学博士课程,及直接向本校递交入学申请,所报读的课程总数上限同样为两个。
于「补选」期内递交之入学申请, 本校将视乎「主要收生轮次」后的学额空缺情况进行考虑。
上载所须文件
申请人须为每个报读的课程上载一份研究计划书 (research proposal)。申请人须上载以下文件至网上申请系统以证明所申报之资历:
a) 一份完整的研究计划书 (full research proposal),须以英文撰写及详细地阐述拟研究之题目及计划;
b) 个人简历;
c) 所有专上学历之毕业证书 (在中国内地获得的学位,须提交「学位证书」) 和学业成绩单副本;相关学位之学业成绩单须列明所有科目和成绩;
[注: 如学业成绩单背页包含有关课程之成绩级别、百分制分数及绩点对照表等资料, 也须一并提交。 非英文的文件须附有正式的英文翻译版本。]
d) 托福考试 (TOEFL) 或国际英语测试 (IELTS) 成绩(如申请人所持之学位并非以英语作为全部学科之授课语言)。有关详情请参阅入学资格之第四点;
e) 由学信网 (CHSI) 发出之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副本; 及
f) 相关文件副本,例如:GMAT/TOEFL成绩及所有专业资格证明书。「香港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计划」的申请人,须额外提交以下文件:
a) 一份以英文撰写的研究概要 (brief research plan),简要地阐述拟研究之题目及计划;
b) 一份以英文撰写的愿景陈述 (vision statement);
c) 一份以英文撰写的个人国际经验陈述(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及
d) 托福考试 (TOEFL) 或国际英语测试 (IELTS) 成绩(如申请人所持之学位并非以英语作为全部学科之授课语言)。有关详情请参阅入学资格之第 五点。申请人获录取后,须安排:
a) 有关院校直接将其学业成绩单寄给本校;
b) 有关机构直接将其TOEFL/GMAT/GRE考试成绩单寄给本校(如适用)[机构编码:TOEFL:C456/ GMAT: 7113/ GRE: 9303]。此外,获录取的申请人于注册时须向研究生院出示香港身份证/护照/身份证明文件、学历及专业资格证书的正本,以作核实之用。
注意:
申请人毋须
a) 把身份证明文件/旅游证件副本上载至本校网上申请系统;
b) 把已上载到本校网上申请系统的文件寄至本校。如有需要,本校会提出要求。机密推荐书
每份申请须递交分别由两位谘询人填写的机密推荐书(商学哲学博士课程之申请则须有三位谘询人填写的机密推荐书,最少一位需为学术谘询人)。
申请人应先征得谘询人同意,才于申请表内提供谘询人的详细资讯。
当成功递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向申请人所提名的谘询人发送邀请电邮,邀请他们在 14 天内完成线上推荐书。递交申请及缴付申请费用方法
申请人填妥申请表及上载相关文件后,须于网上以Visa、Master或银联信用卡缴付报名费用,每个课程的网上报名费是港币$300。申请人须完成所有缴款程序以确认申请程序成功。申请人若拟申请两个课程,须分别递交两份申请及分别缴付两次报名费。申请一经递交,所选的课程将不得更改。申请人如需更改申请表上的个人资料,可透过电邮([email protected])或邮递方式(地址: 中国香港屯门青山公路8号岭南大学刘仲谦楼UG层03室),通知本校研究生院跟进。
申请人有责任在网上入学申请系统中选择正确的申请类别,即「香港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计划(HK PhD Fellowship Scheme)」或「直接报读入学」 (Direct Admissions),并确保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准确且完整。已递交的申请不得由原本申请类别,转换至其他申请类别(例如:将透过「直接报读入学」递交的申请转为「香港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计划」的申请等)。所缴交的申请费用,恕不退还亦不能转让。
成功递交申请后,申请人会收到一封载有申请编号和付款参考编号的电邮通知书。申请人日后如需与本校联络,须附上其申请编号和个人姓名,以资识别。如申请人未有收到相关的通知书,应主动通知本校研究生院。
所有申请一经递交不得撤回,所提交的文件将不会退还。申请人须提交完整的申请资料。本校有权不处理任何不完整的申请。
申请优先次序
如申请人报读两个课程,较早递交申请的课程会被视作为首选,较迟递交申请的课程会被视作次选。课程申请的优先次序亦不得更改。抄袭行为检查
为维护研究生高水平的学术诚信,本校不会容忍任何形式的抄袭行为。本校会利用电脑防抄袭软件,检查申请人提交之研究计划书、研究概要和愿景陈述。严禁一切不诚实和贿赂行为
a) 如申请人填报任何虚假或误导性资料或于申请入学过程作任何不诚实行为,如: 抄袭行为、雇用他人代考等等,本校有权取消其入学申请、入学资格或于入学后终止其学籍。所有已缴付的费用,一律不予发还。
b) 伪造文件或使用虚假文书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大学绝对不会容忍。根据有关「香港法例」资料,伪造文件属严重刑事罪行,定罪者最高可被监禁14年。
c) 申请人、其亲属或代理人就入学申请事宜或与本校进行任何事务往来时,不得向本校成员或职员提供任何利益,否则可能会触犯有关「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贿赂条例》。本校亦禁止成员及职员索取或接受上述利益。
d) 申请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反贪法例及防止贿赂条例。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简称「廉署」)发布的资料/短片:
- 申请人须参阅本校有关申请人递交之个人资料摘要。如欲了解本校的一般资料,请浏览网页 www.ln.edu.hk/r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