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委員會
職責範圍 | |||||||||||||||||||
|---|---|---|---|---|---|---|---|---|---|---|---|---|---|---|---|---|---|---|---|
諮詢委員會通常每年召開一次會議,以協助規劃並持續檢視以下工作範疇及其未來發展: a) 相關課程/課程項目的層次與修讀年限是否切合本地需求; b) 相關課程/課程項目與本地需求之間的契合度; c) 畢業生在本地就業市場的發展前景; d) 學術單位在設備及其他資源方面是否足以回應本地需求; e) 學術單位與社會相關界別共同開展的教學及其他活動的發展; f) 學術單位所提供的調查研究、諮詢及其他服務; g) 持續檢視社會各界可如何通過提供實踐培訓設施、兼職教學人員及設備、設立獎學金與學生獎助金等方式,支持大學在相關學科領域實現其目標。 | |||||||||||||||||||
委員會組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