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諮詢委員會

職責範圍

 


a) 促進學生與教學人員之間的相互理解;

 

b) 審議學生就教學、學習及課程評估所提出的反饋,以及其他有助於提升教與學質量的重要議題;

 

c) 審議學生關注的其他事項;

 

d) 檢討並監察本課程內部有關學習與教學質量保證的機制及流程;

 

e) 就課程教學與學習評估後所作出的課程及教學調整,向學生提供反饋;

 

f) 制定策略,幫助學生更有效地學習。

 

委員會組成

主席:

MAIA 課程總監或其代表
委員:

本學年為課程任教的教學人員至少兩名;

本學年來自不同教育、培訓或工作背景的學生代表至少三名

增選委員:如有需要,可增選最多兩名適當人選為委員

秘書:

由主席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