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與課程設置委員會
職責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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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負責本學位課程的整體事務,包括課程體系的設計、實施與檢討,尤其是檢視預期學生學習成果的達成情況; b) 就課程相關事宜與有關教學人員保持聯繫,例如每學年的課程開設安排; c) 就所有學術事務與教務處保持聯繫,包括學術規例的檢討及考試相關事宜; d) 檢討本課程的招生政策; e) 處理所有其他與本課程相關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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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組成 | |
主席: | MAIA 課程總監 |
| 委員: | 政府與國際事務學系系主任; MAIA 課程學生代表一名; 所有在 MAIA 課程任教的教職員 |
秘書: | 由主席委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