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與課程設置委員會

職責範圍

 

a) 負責本學位課程的整體事務,包括課程體系的設計、實施與檢討,尤其是檢視預期學生學習成果的達成情況;

 

b) 就課程相關事宜與有關教學人員保持聯繫,例如每學年的課程開設安排;

 

c) 就所有學術事務與教務處保持聯繫,包括學術規例的檢討及考試相關事宜;

 

d) 檢討本課程的招生政策;

 

e) 處理所有其他與本課程相關的事務。

 

委員會組成

主席:

MAIA 課程總監
委員:

政府與國際事務學系系主任;

MAIA 課程學生代表一名;

所有在 MAIA 課程任教的教職員

秘書:

由主席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