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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ittees

计划与课程委员会 PCC

 

职权范围

  1. 负责课程,包括课程的设计、执行与检讨,尤其是达到预期的学生学习成果;

  2. 就课程事宜(如每学年的课程安排)与有关教学人员联系;

    就所有学术事宜(包括检讨学术规则及考试事宜)与注册处/研究生院联系;

    检讨课程的收生政策;

    处理与课程有关的所有其他事宜。

成员

主席 :

HAM 课程主任

成员 :

GS FB 院长或其代表

 

入学统筹员

 

所有负责教授课程的教职员

 

一名学生代表

秘书 :

由主席委任

考試委員會 (BoE)

职权范围

  1. 将课程学术水平维持在与奖项类型相称的水平。

  2. 在适当情况下,考虑外部学术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后,批准考试试卷。

  3. 在适用的情况下,对持续评估系统进行一般监督。

  4. 维持考试的正常进行。

  5. 决定学生的考试成绩。

  6. 评估学生进度,并将其决定(包括奖项分类建议)报告研究生研究委员会(研究生课程)。

  7. 考虑教务长转交的上诉。

成员

主席 :

HAM 课程主任

成员 :

GS FB 院长或其代表

 

所有负责教授课程的教职员

秘书 :

由主席委任

教职员与学生咨询委员会

职权范围

  1. 促进学生与教学人员之间的了解。

  2. 考虑学生对教学、学习和课程评估的反馈,以及对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性问题。

  3. 考虑学生关注的任何其他事项。

  4. 检讨和监督课程内的教与学的质量保证机制和程序。

  5. 针对课程教学评估活动对课程和教学所做的修改,向学生提供反馈意见。

  6. 制定策略,帮助学生更有效地学习。

成员

主席 :

HAM 課程主任或他/她的代表

成员 :

最少两位在本学年为课程任教的教职员

 

最少三位在本学年来自不同教育/训练/工作背景的学生代表

增选 :

如有,最多两名适当的增选委员

秘书 :

由主席委任

咨询委员会(AB

职权范围

AB 通常应每年开会一次,以协助规划和持续审查以下方面的工作,包括未来的发展:

  1. 与当地需求有关的课程/计划的程度和长度;

  2. 课程/计划与当地需求的相关性;

  3. 毕业生在本地就业的前景;

  4. 学术单位的设备及其他资源是否足以满足当地需求;

  5. 由学术单位和社区适当部门共同进行的教学和其他活动的发展;

  6. 教学单位所提供的调查顾问及其他服务; 以及

  7. 经常检讨社会各界可提供的协助,以便通过实习训练设施、提供兼职教学人员和设备、颁发奖学金和学生奖学金等方式,进一步实现大学在有关学科的目标。

 

成员

 

成员

职称、职位及组织

主席 :

Prof. CHIA Yeow Tong

高级讲师
教育学院
悉尼大学

召集人 :

Prof. AMOAH Padmore Adusei

课程主任

成员 :

Dr. DAMASCO Valerie

助理教授
社会学系
特伦特大学

Prof Benedict Oppong ASAMOAH

助理教授/高级讲师
社会医学与全球健康
隆德大学

Prof John MUSALIA

教授

社会学及犯罪学系

西肯塔基大学

Mr. WONG Ka Man

实验室用品集团有限公司创办人及董事总经理

友达生物科技创办人及董事总经理

Ms. RAHMAN Lamia Sreya 

Vidi Labs Ltd Seekr 创辦人兼运营总监

Mr. Adam CHOW

由召集人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