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元 4 :風險、價值和未來世代
導言:價值、現在和未來
我們珍視諸多事物,包括快樂、幸福、成就,以及新知識的發現和美的創造。也許最重要的是,我們珍視人類的福祉:人們過上美好生活。生命中所有這些價值都值得保護。我們認知到作爲人類所面臨的風險,並採取措施保護我們自己、我們所愛的人、我們的同胞、無關的陌生人,甚至是我們所重視的無生命物品不受傷害。我們保護和推動我們所珍視的事物,這幾乎是關於「珍視」的一個概念事實:我們所珍視的事物是那些我們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珍視、保護和推動的事物。這種對待有價值事物的態度是恰當的,甚至在道德上是值得稱許的。我們認為,保護自己和所愛的人免受風險是明智之舉,同時我們也認為,在能力範圍而不會付出過高代價下,保護他人免受風險、提升他人的福祉也是我們的道德責任。[1]

關於我們所珍視的事物有一個驚人的事實,那就是它們中的大多數還未存在。也就是說,我們所珍視的事物的大多數價值象徵或具體實例現在還不存在,但將來會存在。以人類生命為典型例子,我們傾向認為它是寶貴的,保護和促進人類生命健康發展是有益的。今天世界上約有100億人口。這是一個龐大的數字,如果這些人的生活順利,就會產生巨大的正面價值。有多少生命可能會存在於長遠的未來?紐伯裡(Newberry)(2021 年)根據對人類存活時間、是否會擴散到地球之外、甚至是否最終會在計算機上創建數字「人類」思維等各種假設,對未來長期內的人類數量做出了一系列估算。根據他最保守的假設,即人類只存活一百萬年(此為哺乳動物預期壽命範圍的最低端),不會發展出數字思維,而且仍然局限在地球上,他估計我們的未來至少會有 100 萬億(10^14)個人類生命。如果人類在太陽系殖民,這個數字將上升到 10^27。如果我們遍布整個可觀測宇宙,並創造出數字心靈,這個數字將增加到 10^54。
這些數字大得難以理解。每一個數字都象徵著一個彌足珍貴的人類生命。此外,我們不必認為這些生命活得像我們今天一樣。如果我們相信技術、科學、文化、道德和藝術將持續進步,那麼遙遠未來人類生活的品質很可能將遠勝於當今,其差距之巨大甚至將猶如當今人口數與未來可能人數之差異一般令人難以想像。[2] 最後,我們不必僅僅因為大量人口將過上幸福生活而認為未來是有價值的。相反,無論我們看重的是幸福與福祉,還是其他更完美主義的價值觀,如科學發現、建立公正的社會、藝術和文化成就等,未來都顯得非常寶貴。[3]即使我們不是從内在價值的角度,認爲快樂的人生是有價值的,僅從工具價值的角度,作爲創造内在價值的工具,人類生命也是有價值的,但由於未來包含的時間長度和生命總量巨大,它在這些維度上幾乎肯定會完全超過當下和近期未來所能創造的價值。在本單元中,我們探討關於未來的價值,尤其是在人類面臨滅絕風險的情況下;以及我們對後代復有哪些責任的哲學問題。
未來價值面臨的風險
應對風險
人口倫理學問題
長遠主義提出了人口倫理學中重要的基本問題,即研究我們的行為會影響到哪些生命以及多少生命出現的倫理學問題。在本節中,我們將只探討其中的兩個問題。首先,我們要問的是,相對於目前存在的人和不久的將來會出現的人,貶低未來人的重要性是否合理。其次,我們要問的是,我們是否有任何道德理由去創造幸福的人。
當經濟學家需要對未來的成本和收益進行現時估值時,他們經常會使用社會折現率。[4] 這一點很重要,因為當我們決定是否現在就把資金投入到一個將來會帶來收益的項目時,我們需要記住,這項投資是有機會成本的。由於我們可以預期從投資獲得回報,因此同一單位資金 M 在未來的價值會較今天為低。同樣道理能否適用於人的福祉?即是,當代人享有一單位福祉 W 的價值會否高於未來人的同一單位福祉?如果確實存在這種對未來福祉的折現,那麼在決定應該投入多少資源來保障和改善遠期未來時,就會產生重大影響。很高的折現率可能意味著我們應該僅少量投資於保障遠期未來的價值,而低折現率或零折現率則表明我們應該投入更多資源。更貼近我們的討論重點是,採用適當的折現率可能會得出這樣的結果:雖然我們理應為長遠未來的美好發展投入資源,但所需付出的代價不應過多,這與博斯特羅姆等堅定長遠主義者的主張有所出入。
然而,研究這個問題的道德和政治哲學家罕見地幾乎一致認為,基於純時間偏好設定折現率的想法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7] 首先要注意的是,資本與福祉截然不同。經濟學家對未來的經濟利益採用折現率是合理的,原因很簡單,由於資本投資的回報率,十年後的 100 美元不如現在的 100 美元值錢。福祉的情況卻並非如此:難道我們真的能說 10 年後一個小時的強烈幸福感的價值低於今天同等的幸福感?[8] 正如一些哲學家所指出的,說一個人因其在時間位置而不那麼重要似乎是一種偏見。此外,對純時間偏好適用折現率本身就具有非常違反直覺的推論。考恩(Cowen)和帕菲特(1992 年)指出,如果我們採用 1%的折現率,那麼今天拯救一條生命的價值與 1400 年後拯救一百萬條生命的價值是一樣的。如果我們採用 10%的折現率,那麼只需要 145 年,今天救一個人的價值就會超過未來救一百萬人的價值。倒推一下,我們不可能相信一個生活在 19 世紀 70 年代的人會有理由拯救他同時代人中的一條生命,而不是今天拯救 100 萬人的生命。考恩和帕菲特邀請我們想像這樣一種情況:由於埃及豔后某天晚上多吃了一份甜點,因此你就必須在 21 歲生日那天死於癌症。他們詰問,這怎麼能說得過去呢?如果說不通,那麼我們也很難相信對未來人的福祉採用折現率是合理的。
折現率似乎不可能達到我們所期望的作用。如果我們把折現率定得太高,其結果就會極為荒謬,正如我們在上一段中看到的那樣。如果我們把折現率定得太低,那麼它就不能解決我們在上文提到的長遠主義的任何一個違反直覺的推論。正如博斯特羅姆、格里夫斯(Greaves)、麥卡斯基爾(MacAskill)和其他長遠主義者所認為的那樣,未來的價值可能會迫使我們在當下做出巨大犧牲,以保障和改善長期的未來。
在上一小節中,我們探討了對未來人的利益採用社會折現率的可能性。在本節中,我們將提出一個更基本的問題:我們是否有理由創造幸福的人。長遠主義者會讓我們認為,未來人和我們一樣,區別只在於他們在時間中的位置。[7] 如果我們能以同樣的代價讓未來人比當代人受益更多,我們讓當代人而不是未來人受益似乎就是純粹的偏見。然而,一些哲學家認為,簡單地將當代人和未來人等同起來是誤導,混淆了道德上的重大區別。
讓我們來看看我數句前說的「受益」一詞。讓某人受益意味著什麼?要在哲學上充分解釋「使人受益」或「使人受損」的確切內涵,存在著嚴重困難,而對於「使人受益」或「使人受損」的含義,也有數種不同的解釋流派。[8] 關於受益或損害最廣為接受的解釋是進行比較:當我們使某人的境況比我們行動之前更好時,即我們使他受益;當我們使他的境況比之前更糟時,即我們使他受損。[9] 這很自然地適用於現有的人。如果我打斷了約翰的鼻子,很明顯我傷害了他:他現在比我打他之前狀況更差了。但是,這種比較法如何適用於未來的人就比較含糊了。我如何通過使一個人存在而使他受益?我無法比較我使他存在之前與之後的狀態:在我使他存在之前,他根本不處於任何狀態。這使得大多數哲學家認為,使人開始存在本身,不能被視為使人受益或受損,至少不在通常所理解的道德意義上。[10]
出於這些考量,一些哲學家認為,我們沒有道德理由創造幸福的人。我們的道德理由本質上涉及損害和利益這兩個核心道德概念,如果我們不能通過使人們存在而使他們受益,那麼我們就沒有理由這樣做。[11] 納爾維森(Narveson)(1973 年)這樣說:我們關心的是使人們幸福,而不是創造幸福的人。弗裡克(Frick)(2017,2020 年)和布拉姆布爾(Bramble)(即將出版)等人也接受此推理。他們同意,我們並不能通過創造幸福的人而使他們受益,我們也不會因此使世界更美好。如果他們的觀點正確,那麼我們保障和改善長期未來的理由似乎比長遠主義者所認為的要弱得多。
那些否定我們能通過創造幸福的人使世界更美好的人,需要解釋一下人類滅絕有什麼不好。長遠主義者和功利主義者對此有一個很好的解釋:幸福的人類生活是有價值的,如果我們滅絕了,未來所包含的價值將遠遠低於我們倖存下來時的價值。對於那些不接受我們通過創造幸福的人來讓世界更美好的人來說,這種解釋是不成立的。弗裡克採取的策略是將價值位置從人類的幸福生活轉移到整個人類族群。弗裡克認為,人類本身具有內在價值,而且與語言、文化、物種等其他具有內在價值的事物一樣,我們有理由保護它的存在。但請注意,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有理由像長遠主義者主張的那樣,最大化人口數量。弗裡克認為,只要確保人類族群能夠持續繁榮發展,無限期地存續下去就足夠了。弗裡克可能是正確的,他認為人類族群具有內在價值,我們應該保護它。然而,我們很難相信人類族群具有內在價值,而人類生命卻沒有。此外,否定未來生命的預期幸福能為我們創造該生命提供任何理由(即使是可被推翻的理由),會導致重大的理論困境。例如,這就很難解釋我們生育後代的正當性,至少如果正當性必須建基於將被創造者本身的利益之上。[12]
結論
我們見到未來價值潛力驚人。無論我們看重的是幸福、人的生命、美的創造,還是新知識的發現,長遠未來的價值似乎都使近期未來的價值相形見絀。我們也看到,寶貴的未來正面臨著各種自然和人為威脅。我們現在和不久的將來確實能採取行動,來減少子孫後代所面臨的風險。我們如何回答有關價值的性質、善與義之間的聯繫以及我們是否有理由創造幸福的人等複雜問題,將決定我們要做什麼,及我們願意犧牲多少來保障和改善長遠的未來。如果我們珍視未來的福祉,如同珍視當下的福祉一樣,並且像長遠主義者般採用後果主義的正確行動理論,那麼我們就應該做出巨大犧牲,以保障我們有價值的未來。如果我們否認有理由創造幸福的人,針對價值與道德義務之間的關係採納更複雜的理論,那麼我們對於應當為改善未來付出何種努力及多大代價,很可能會得出完全不同的看法。然而,根據大多數可信的學說,我們顯然有充分的理由從現在開始就為我們的後代採取行動。
[1] 見舍夫勒(Scheffler)(2010 年,第一章)。
[2] 見博斯特羅姆(Bostrom)(2008 年),這裡生動地描繪了未來可能有的種種生活方式。
[3] 帕菲特(Parfit)(1984 年)和奧德(Ord)(2020 年)。
[4] 參閱米茲-武(Mitz-Woo)(2021 年)。
[5] 對於批評採用這種折現率的哲學家,可參見布魯姆(Broome)(1994 年)、凱尼(Caney)(2014 年)、考恩(Cowen)和帕菲特(1992 年)、格里夫斯和麥卡斯基爾(2021 年)、奧德(2020 年)、帕菲特(1984 年)以及羅爾斯(Rawls)(1999 年)。值得注意的例外是莫根森(Mogensen)(2022 年)基於偏好的理由論證採用折現率的合理性。
[6] 請注意,我們可以合理地對不確定性進行折現。如果我們確信今天會獲得一小時的幸福,但未來的幸福則存在不確定性,那麼相對於當下的幸福對未來幸福進行折現是完全合理的。但這並不是我們所指的純時間偏好:純時間偏好即使在我們確信未來的利益(或傷害)實際會發生的情況下,也同樣適用。
[7] 例如,麥卡斯基爾(2022 年)寫道:「畢竟,未來的人也是人......即使他們生活在數千年後,他們也同樣重要。」奧德(2020)則表示:「無論人們生存在何時何地,他們都同樣重要。」
[8] 見范伯格(Feinberg)(1986 年)、希夫林(Shiffrin)(2012 年)以及珀維斯(Purves)(2019 年)。
[9] 為了簡單起見,我忽略了那些看似有害的行為實際上使當事人受益的情況。這種情況需要一種更加精細的、反事實的損害解釋。然而,這種解釋仍然是一種比較性的解釋,因此我關於使未來人受益或受損的所有論述也適用於這種解釋。
[10] 見麥克馬漢(McMahan)(2013 年)關於「存在性」傷害和利益的論述。
[11] 至少是為了他們自己。為了現有的人的利益而創造新的人可能還是有道理的。
[12] 見貝納塔(Benatar)(200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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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你認為我們應該在多大程度上優先考慮降低生存性風險,而不是讓人類和動物過上更好的生活?
未來的規模及其可能蘊含的價值使其比現在和近期的未來重要得多。既然未來面臨風險,而我們又可以採取行動降低風險,那麼我們就應該竭盡全力去做,即使這意味著要犧牲現在人類和動物的福利。
雖然未來的規模龐大,但未來的人還不存在,我們不能通過使人們存在而使他們受益。即使我們可以,我們也有道義上的理由優待那些現在還活著的人,尤其是當我們無法確定我們現在的行為會如何影響長遠的未來。
問題1:你認為我們有道德理由創造幸福的人嗎?
很明顯,我們可以通過創造幸福的人而使人們受益。例如,我很高興我的父母創造了我。存在性利益與正常的比較利益同樣重要,創造幸福的人既對他們有益,也對世界有益。
我們的道德理由與使人受損和使人受益的核心道德概念有關。使人受益就是讓他們比原來過得更好。這本質上是一個比較概念。在創造一個人這情景中,如果我們沒有創造他,他就不會處於任何狀態,因此沒有比較的基礎。這意味著我們不能通過創造人而使人受益,因此我們沒有道德理由這樣做。
我同意我們不能通過創造人來使人受益,因此我們沒有道德理由創造人。但是,我們仍然有理由創造人。這是因為人具有工具價值。他們可以推進對現有的人來說很重要的項目,他們給人們帶來為人父母的幸福,而且因為人類族群本身是有價值的,而延續人類的唯一方法就是創造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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