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大调查:逾六成影视业从业员曾被拖粮 建议业界引入标准合约

2024年4月2日

特区政府近年力推香港影视业发展,为了解从业员的薪酬待遇及行业生态,岭南大学(岭大)进行一项题为《香港影视业劳工状况》的研究。结果发现,超过六成问卷回复者在最近一份工作曾被拖粮,当中两成二人被拖延一至三个月,一成七人被拖延六个月以上。研究团队建议,政府作为本地影视业的主要投资者之一,理应负起牵头责任,规定业界的劳动条件须达到合理水平,将良好实践由资助项目开始扩展到整个业界。

 

是次研究获乐施会资助,岭大「青年贫穷与就业」研究团队从去年4月至今年1月期间,透过两轮问卷调查,合共收集到212份有效回复,年龄介乎18至65岁,平均年龄为32.5岁,他们来自电影、电视、广告、网片摄制等行业,其中三成二人(32.1%)年资介乎5至10年,三成七人(37.3%)则属于初入行,即年资不多于5年。研究团队又与44位影视业从业员进行深度访谈。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近七成回复者(68.9%)是自由工作者,一成人(11.3%)自资开设独立制作公司,只有约两成人(19.3%)是直接受雇的员工(图一)。过半回复者(55.1%)表示在过去六个月的平均收入不多于两万港元,即低于2023年第四季的每月就业收入中位数,反映逾半回复者的月入水平低于香港平均值(图二)。

 

调查又发现,影视业从业员的工作协议模式大多为非正式,有逾四成回复者(41%)表示仅以口头或讯息协议,更有近一成七人(17%)表示在开工前没有落实任何协议,只有约两成人(23.6%)于工作前有签署雇佣合约(图三)。虽然非正式协议为行内常见做法,但有超过六成三回复者(63.2%)希望日后在开工前可签订更完整的书面合约,反映以口头或讯息协议为主的现况并不理想。至于遇到工伤的安排,有近六成回复者表示从没协议,只有一成人(9.9%)表示会「经常」和「颇多」时会事先商讨(图四)。被问及「是否支持拍摄现场应有专责安全的人员」,逾九成回复者(93.3%)表示支持,以管理现场的职业安全风险、防范意外、为剧组提供安全意见,和推广安全作业规范。

 

此外,调查亦发现影视业从业员长工时的问题严重。以电视和电影业为例,大部分从业员均表示,每日工作12小时属基本,还未计算开始拍摄前的准备、化妆,及完成拍摄后执拾和行政工作所需的时间,有超过三成回复者(31.1%)表示经常连续五日工作12小时以上。从业员亦经常面对被拖欠薪酬的情况,有超过六成回复者表示,在最近一份工作曾被拖粮(62.3%),当中开工前有拟定支付期,但仍被拖粮者占四分之一(25%);有两成二人(22%)被拖延一至三个月,另外有一成七人(17.4%)表示曾被客人拖延薪酬长达六个月或以上(图五)。就岗位而言,「摄影」及「灯光、电工」被拖粮的情况最严重,分别有百分之72.2和百分之80的回复者表示「颇多」和「有时」被拖粮。

 

有追讨薪酬经验的回复者当中,追讨成功的人只占一半(55.5%)、仍在追讨占两成(22.6%),亦有两成人追讨失败(21.9%)(图六),有不少受访者形容资方拖粮理由属「无赖」。被问及「为何放弃追究不合理待遇的原因」时,逾五成半人(56.6%)表示担心被「唱衰」,其他原因包括:觉得没有用(55.7%)、担心追讨过程漫长繁复(48.1%)、上级或前辈给予压力(30.7%)、担心法律后果(5.2%)等(图七)。团队通过访谈发现,从业员经常以「行规系咁」来解释自己面对的不合理对待,显示他们对改变行业文化感到无力,尝试挑战行规的人更可能形象受损、面对「无工开」的后果,反映「潜规则」制造灰色地带让资方刻薄和剥削从业员,因此很多从业员选择忍气吞声。

 

团队其后与44位影视业从业员进行深度访谈,受访者Stark分享他被拖延支付薪酬的经历,他曾任摄影师和后期剪接,协定交付短片成品后,客户便须支付尾期制作费。但客户一直拖欠尾期薪金,更每隔数月便要求修改剪接内容,以示Stark交付的短片并不属「完成品」。每次当Stark问及支付情况,对方就支吾以对,或直接不回复讯息。双方往来拉锯两年半,直到Stark表示提告才收回酬劳。

 

岭大文化研究系系主任兼讲座教授潘毅教授表示,香港在过去两年,发生MIRROR演唱会事故及九龙城拍摄工作台堕下事件,都引起社会关注,让人意识到演艺和影视制作存在一定安全风险。政府作为本地影视业的主要投资者之一,除了增加资助额,长远亦应负起牵头责任,规定影视业的劳动条件达到合理水平。

 

潘教授表示:「大部分影视从业员面对零散的雇佣模式,使他们难以谋求待遇改善,我们认为政府应牵头促进业界引入标准合约,推广影视从业员在开工前先签订完整协议的文化,并正视制作期间的职安风险问题,以保障自由工作者的利益。政府亦可透过资助影视项目推广劳工友善措施,包括要求业界须以标准合约聘用从业员、制定工作日程以提升片场安全度、规范工时以减低超时工作情况。我们亦建议政府参考目前监管工场和建筑工程的方式,适度规管影视业,例如牵涉特定危险程度的拍摄现场,须在开工前和劳工处呈报等。」

 

按此处阅读《香港影视业劳工状况》研究报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