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大調查發現四成受訪青年自認貧窮 學者促政府應檢討最低工資政策定位

2023年3月7日

嶺大政策研究院、文化研究及發展中心今天公布一項題為《最低工資有幾低?貧窮新一代的就業困境報告》的調查。

嶺大政策研究院、文化研究及發展中心今天公布一項題為《最低工資有幾低?貧窮新一代的就業困境報告》的調查。

為了解香港青年對就業、貧窮、體面生活、相關政策的看法,以及他們收入和支出的情況,嶺南大學(嶺大)政策研究院、文化研究及發展中心聯合進行一項題為《最低工資有幾低?貧窮新一代的就業困境報告》的調查。結果發現,四成接受深度訪談的青年自認貧窮,而絕大部分已有全職工作的受訪青年認為,最低工資調整幅度太低,自己未能受惠。

 

有關調查結果於今天(3月7日)發布。嶺大副校長莫家豪教授致歡迎辭時,感謝樂施會的委託及支持,讓嶺大研究團隊能參與是次十分有意義的研究項目中。他表示:「嶺大非常重視跨學科及具社會影響力的研究,從而展現及實踐社區關懷和知識轉移。我們期待透過有影響力的研究及項目,與各社會界別一同關注社會青年人的需要,共籌良策,以提供適切的協助和促進就業。」

 

嶺大研究團隊從去年5月至12月,先後透過兩輪深度訪談,訪問了67位18至29歲、收入低於2萬元、有工作經驗的青年。另外,團隊亦透過兩輪問卷調查,分別收集到164份及253份有效回覆。

 

調查結果發現,絕大部分年輕人覺得自己的工資太低,待遇與工作不相稱。受訪青年的收入來源包括全職工作、兼職工作。深度訪談年輕人的收入中位數為15,200元,而問卷調查的收入中位數結果則是6,000至9,999元。一方面,大部分有全職工作的青年認為自己工時長、部分行業長期低薪,比不上任職其他行業的同輩,而覺得不滿。壓力同時來自高昂的生活成本和遙不可及的人生目標,包括置業。

 

大約四成接受第二輪深度訪談的青年自認是貧窮,他們對於貧窮有多元化的理解。有青年認為三餐不繼才算得上貧窮,有些人覺得人工未達到港人月入中位數就算是貧窮,亦有人認很多目標未能達成,導致「精神貧窮」。其餘自覺不貧窮的青年部分歸因於家庭支援,可以滿足基本需求以外的消費,例如購物和旅遊。

 

絕大部分已有全職工作的受訪青年覺得最低工資調整幅度太低,自己未能受惠。無論認為自己屬於中產或基層的受訪者,均有共識,認為即使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提升至40元依然是太低,與市場脫節,調整幅度不合理。不少人往往將最低工資時薪和「一餐飯」的開支掛鉤,認為最低工資水平要吃得起「一餐飯」才合理。受訪者認為最低工資如有合理升幅及政策檢討,對基層家庭及兼職工作者有很大幫助。

 

問卷調查結果推算,受訪青年要滿足現時的生活開支水平,時薪應該要達到71.6元。問卷調查的結果顯示青年的個人月均生活支出為16,789元,扣除教育開支,平均每月支出約14,894元,按一個月工作26日,每日8小時計算出時薪水平為71.6元,與目前最低工資水平相距很遠。

 

嶺大文化研究系系主任兼講座教授潘毅教授表示,結合本次青年生活開支水平調查結果和深入訪談中年輕人對最低工資的看法,不難理解為何全職青年對最低工資這項政策無感,即使5月起最低工資提升到時薪40元,但這個水平仍是低無可低,不足以保障他們現有的生活質素。她續說:「當賺取最低工資不足以生活,是何等諷刺。既然政府制定青年發展藍圖,試圖在就業等『四業』上為後生仔女開拓出路,當局很應該在目前唯一保障工資水平的最低工資法例檢討上,多聆聽青年的心聲和建議。」

 

潘教授續指,留意社會上有越來越多呼聲呼籲調整最低工資水平時加入方程式計算,「調整指數化」可令過程更加公開透明,而公眾可以預期調整的幅度。研究團隊建議調整最低工資的方程式應涵蓋例如通脹升幅及本地生產總值增幅等宏觀經濟指標。潘教授認為,「有方程式比沒有方程式要好,現時每兩年調整勞資雙方要爭拗一次,每次都令社會撕裂傷和氣,不利社會安寧。」

 

負責是次調查的嶺大文化研究系助理教授(研究)梁仕池教授指出,受訪青年在檢視最低工資水平時,不少人往往將最低工資時薪和「一餐飯」的開支掛鉤,認為最低工資水平要至少吃得起「一餐飯」,即是介乎大約50至60元之間。他續說,「政府數據顯示,在職貧窮人數由最低工資實施起十年間飆升超過十萬人,反映最低工資水平太低,與現實生活脫節,無法真正減少在職貧窮人口。」

 

梁教授又表示,現時本港最低工資政策只是防止「工資過低」,定位保守,「放眼內地,其最低工資的定位比香港進取,水平高於社會救濟基金及失業福利金,前者相當於香港的『綜援』,而後者是香港現時沒有的失業救濟金。而歐洲議會在2022年9月已經要求成員國的最低工資水平保障到國民可以過上體面的生活,相比較之下,香港的最低工資定位就顯得過時及落後。」他建議當局應將最低工資改為扶貧政策的核心。

 

研究團隊建議,政府應從多方面著手解決此迫切的社會問題。首先,當局應檢討最低工資政策的定位,使它與其他扶貧政策互相配合,以保障不同需要的群體;第二,當局應透明化最低工資的調整過程,改為「一年一檢」;第三,團隊建議重啟標準工時立法程序,訂明標準工時應為每周40小時,加班工資應為正常工資的1.5倍,每月亦應設有加班和總工時上限,並以此為基礎制定「過勞死」的法律定義,把過勞死定為僱主須按《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作出補償的事故。最後,團隊建議政府主動開展設立失業保障制度的工作,包括探討供款式失業保險、檢討現行失業綜援、遣散費/長期服務金,並重視年輕人對相關政策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