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通过《2023年岭南大学(修订)条例草案》

《2023年岭南大学(修订)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已於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获立法会通过。这是岭南大学(岭大)提升管治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有助大学进一步成长和进步。

 

《条例草案》於刊宪生效后,将容许岭大委任最多三名副校长。此外,《条例草案》阐明教务会指示及规管与知识产权及知识转移有关事项的权力。另外,岭大校董会保留批准有关员工服务条款及条件政策的权力,惟校董会可授权其辖下委员会或校长批准个别雇员的服务条款及条件。最后,《条例草案》允许由本科和研究课程中选出的学生代表成为岭大校董会和谘议会成员。

 

 

《条例草案》生效后,大学将收集持份者的意见,以确保《条例草案》得以顺利及有效实施。